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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回曾温颠沛流离梦,悲喜一念归心台。

郑老爹的身子一哆嗦,他小声的说出了他和郑一文的过往:

“那是前隋大业十三年,骁果军中郎将宇文成都奉隋炀帝之命出兵东都洛阳,其前部与李密率领的大军于童山爆发大战。”

“我本是那场大战的逃兵,我害怕战场上的那些腥风血雨,就趁乱逃出了军营,按照律法,临阵逃脱是要杀头的罪过,我怕会被人察觉到,于是就跟随逃荒的难民一路向西。”

“路上,我把从军营带出来的一点儿干粮吃完了,没办法,我就只能靠要饭度日。可到处都在打仗,走到哪儿也不太平,我就这么一路饿着肚子跟着人群往西走。结果在路过一座小村庄的时候,我在一堆废墟里面,找到了他。”

“他的妈妈恐怕要么逃了,要么死了,他那会儿不满一岁,还那么小,躺在一口盛着破布的破筐里,吱吱的哼唧,已经饿得不会哭了。”

“我原本想着的是这兵荒马乱的世道,带着个孩子逃难肯定走不远,我就装作没看见走掉算了,可我这良心呀,昧了一次总不能昧两次啊。我已经是个逃兵了,我怕死对不起我的主子,可我不能活活就这么饿死他呀。”

“就这么着,我带着他上路了,我费了好大力气才说服了一户正在奶孩子的婆娘,求她喂完了自己的孩子也让这小家伙吸两口,为了这,我挨了她家男人的一顿打,打折了我的一条腿。但是亏着那家婆娘心眼好,答应了我的这桩事,我这顿打也算是没白挨。就这么着,这孩子算是在无常爷手底下捡回来了一条命。”

说着,郑老爹苦笑着伸出了他的左腿,他的左腿不正常的向前弓着,显然是腿骨折断后因为没有接好而留下的残疾。

“这小家伙真是命硬,就这么生生活下来了,也会笑会叫了,我看着他冲着我笑,我这心都快化了。”郑老爹笑笑说道:“就这么着,我决定把他带在身边,当儿子养了,以后也有个人替我养老送终。”

“他长大以后,我给他起名叫郑一文,随的是我的姓,我希望他以后能够识文断字,做个秀才这般的人物。我带着他一路要饭,但是人家见我带个孩子,都说我是个带着拖油瓶的老鳏夫,一来二去,就没人待见我了。”

说到这,郑老爹的眼神黯淡了下来。

似乎很多乱糟糟的记忆,突然从心底涌上脑海,挥之不去。

他依然清楚的记得,在那些昏黄的日暮,他拖着一条瘸腿,端着一个破碗去挨家挨户的敲门。

他也从来不曾忘记,他趴在高老庄门前,用身体挡住那些狠狠抡来的棍棒,谩骂声回荡在他的耳边:

“贱民!我家老爷扔出来喂狗的东西你们也不配吃!”

“吐出来!”

“打死你们!”

尽管后背上火辣辣的疼,但他还是咬着牙,用身体遮住身下那个瘦小的男孩,那个男孩正趴在地上,抓着几块吃剩的馒头使劲往嘴里塞。

在那男孩脏兮兮的小脸上全是害怕的神情,泪水和着馒头一起被他嚼进嘴里。

“不要怕。”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郑老爹忍着剧痛,咧开嘴笑道:“活下去,比什么都强。”

对啊,只要能活着。

尊严什么的,还有什么意义呢?

诚然,郑一文不是他的亲生骨肉。

但是尽管过去了许多年,他依然忘不了襁褓中那小小的婴儿冲他无邪一笑,他也就在那时,在心底彻底认下了这个儿子。

可时过境迁,他的儿子,终归走上了一条他最不想看到的路。

这条路是必须摒弃了自己的尊严,踏着他人的血泪才能走上去的,郑一文走的却是义无反顾。

而这条路在郑一文的脚下越走越平,越趟越顺,他再也不用端着碗上街去要饭了,郑一文给了他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富裕生活。至于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人,现在见了他也会像奴才一样点头哈腰的行礼问好。

可是这一切在郑老爹的眼中,却是那么的难以忍受。

郑一文做出的那些荒唐事令他感到提心吊胆,他每天都在害怕报应降临在他的头上,郑一文做出的事也令他愈发不可忍受,期间他也找到过郑一文谈了好几次,可每一次说完,郑一文都会把他的话当做耳旁风,终于,在琉璃盏的这件事上,郑老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这件事会让郑一文成为众矢之的,而且事情一旦败露,整座小镇定会民怨沸腾,郑一文如果落在暴怒的镇民手中,定会是死无葬身之地。

与其看着他在铤而走险的富贵路上一去不回,郑老爹更希望看到的是他浪子回头。

于是,他想到了此前郑一文提到过的卷帘。

在郑一文的形容中,郑老爹不难听出这个卷帘是位真正的有道高僧,而且孔武有力,气势非凡。卷帘的出现对高老庄定然不是什么好事,但对于郑老爹来说,这或许就是能帮他让自己的儿子迷途知返的贵人。

在今天,在目睹了小镇上的混乱之后,他终于打定了心思,前来找到了卷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