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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郡主与马奴(7)

一旦起了念头,下定决心只是个很简单的事情。

宿从笙向来任性,他也并不觉得,欺辱一个马奴会有什么问题。

他的怒气很轻易地转移到了池暮的身上,正如他的朋友所言,堂堂郡主,怎么能和马奴一并?他有着一些天真的残忍,若他的姐姐宁愿亲近对待一个马奴,那他拿马奴撒气有何不可。

纨绔子弟们向来横行无忌,说到做到。

次日到了书院时,陆嘉木瞧着宿从笙轻快的神情,就知道他找到了发泄的出口。

“早瞧那马奴不顺眼了。”赵子由昨天嚷嚷得最大声。

那日,他同人在东楼的窗旁挤来挤去,就为了看这新来的郡主一眼。他性喜玩乐,胸无点墨,只觉得宿从笙的姐姐比平康坊最明艳的胡姬还要美,一双丹凤眼轻抬起时,纵然神情随意,也有万般难言的风情。

只可惜宿从笙与他姐姐关系似乎很一般,他那日原还想跟着他一道去给郡主姐姐打个招呼。

若是揍那马奴一顿,那位郡主也许会怒气冲冲的呵斥他,但只是教训个马奴,他赔个罪,想必便没什么大碍,从此也算是话本子里演的“不打不相识”。

又或者那位郡主所谓的跋扈只是色厉内荏,其实会被他们这群人吓得流眼泪?

赵子由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窗外,梅花簌簌而落,马儿踩在落梅上,悠然地踱着步子。

陆嘉木站在窗边,耳旁是纨绔们的话语,他们知晓了宿从笙的不满,三言两语间便决定逃了夫子的课去教训那个马奴。

他目光有意无意看向苑中牵马的瘦削少年,仿佛只是随意瞥一眼纷纷而落的梅花。

若取得了砚白的喜爱,这匹马儿委实很好相处。

墙外,几枝梅花伸出,砚白高大,却也得昂着马首去嗅探梅花。

池暮箕坐在地,看着砚白兴致勃勃地开始嚼好不容易够到的梅花。他想起朝笙昨日提到的梅花糕,北方没有这样的吃食——顾名思义,便是用梅花做的吗?

梅花被砚白毫无章法地摇落,偶有两三朵飘落在他的掌心,耳畔依依稀稀能听到几句苑内夫子的读书声。

读的是“君不见淮南少年游侠客,白日球猎夜拥掷。”

谁人不识李太白。他几乎下意识地便接出了后面那句。

在永宁侯府里,他常常听着这样的诵读声,他的父亲的枪法了得,然于文墨上则无甚研究,最爱的不过是晨起挥枪舞就,再诵上荡气回肠的一首李太白。

不过,他的父亲自战场上退下后,一身枪法无处可使,到后来,纵是“俱怀逸兴、欲上青天、长风破浪”,都葬于一片火海。

他骤然间从遥远而柔和的回忆里剥离,感觉到自己的软弱来。

他的家仇犹在,并且永远在。

忽有散乱的脚步声从远处踏来,砚白支起耳朵,探头看去,口中还不忘嚼几朵梅花。

池暮循着声音的方向,看到了那群锦衣的纨绔。

除却宿从笙外,他一个都不认识。为首的那个格外高大,步子却虚浮。洛都的纨绔们过早的在酒色里消磨时间,有些年纪还小,里子却已经空了。

宿从笙在人群之后,目光嫌恶地看向他。

他想,这位小世子其实与他姐姐生得很像,无怪乎他想亲近于宿朝笙而厌恶于他。

纨绔们常常在洛都兴风作浪,打起架来颇有章法,不由分说,赵子由和另一个身材肥壮的冲过去摁住池暮,拳头随即落了下来。

他们不打脸,专挑着膝盖、肋骨下手。

他的父亲也曾教过他一些拳脚功夫,真论起来,他的底子是远胜过这些纨绔的。

他握紧拳,几乎按捺不住要反击,想要鱼死网破——

可梅香飘渺,让他想起了救了他的人——作为一个马奴,当他把拳头砸在洛都这些王侯子弟脸上时,又会给朝笙带来什么麻烦?

他是个很敏锐的人,知道这位恣意又随性的郡主没有母亲的庇护,又和父亲继母疏远。

何况这些纨绔里,还有她的弟弟,世俗意义上,昌乐王府往后的主人,甚至也是她以后的母家,她嫁人后的依仗。

那点冬夜救起他的恩情驱使着少年松开握紧的拳头,他手心里的几朵梅花早已经被碾碎,而红色的花汁从掌中晕染开。

宿从笙走到了池暮面前,这位小世子看着这马奴被摁住,终于感觉出了口恶气。

一个马奴,如何能反抗洛都的贵族。

池暮垂着头,耳畔是纨绔们冷冰冰的喝骂。

“泥地里打滚的东西,想攀附宣朝的郡主?”

他陡然想起母亲离去前,回头含泪的那一眼。

冬夜的大火再次灼伤着他,宿从笙看不到这马奴眼中晦暗的波涛。

他犹不解气,高高扬起了拳头,其余的纨绔们愈发兴奋,摩拳擦掌,高声呼喊着——

纵是打死了,也无什么大事的。

陆嘉木向来不掺和打架。他出生于世代清贵的文臣世家,武夫行径在他所受的教育里向来是粗鄙不堪的代名词。

但他是纨绔们的军师,他教他们如何玩乐,如何设计欺负人,如何逃脱家里的责难。

洛都的纨绔当然不仅仅只是逃学和在平康坊里招猫逗狗。

纨绔们服宿从笙,是因为他高高在上的门第。

而听从陆嘉木,则是因为他最狡猾聪明。

陆嘉木立在高墙下,梅枝的阴影投射在他雪色的衣袍上,像是白宣上挥洒的几笔水墨丹青。

他觉得差不多了,脸上一如既往带着清浅的笑。

“行了,别打得……”

若打得太狠,那个看起来便很骄傲的郡主想必轻易释然不得。

话犹未落,一道鞭子破空而来,猛地抽在他脚旁,力道之狠,让人感觉到脚下的泥地都颤了颤。扬起的灰尘飞扬,铺满了他雪色的衣袍,陆嘉木几乎维持不住脸上的笑。

一道纵深的裂痕在泥地上撕开,刺耳的声响惊得那群纨绔骤然愣住。

谁,谁敢拦他们欺负一个马奴?

陆嘉木缓缓转过脸,他的身后,薄而浅的阳光下,高挑的少女站在那儿,神情不见喜怒,那只素色的、他们向来认为只能拈花抚琴的手里,执着一条四尺余的马鞭。

“你们,在做什么?”

果然如陆嘉木那日所听到的一样,是把空山沥春雨的好嗓子。

他张嘴,想好的说辞在口中打转,饶是他巧舌如簧,也没想到朝笙会这样出现。

“宿从笙,你说。”

在这个时代,奴仆被欺负,对于主人来说,应当也是一种羞辱。她走上前来,腰背仍笔直。

宿从笙看向他的姐姐。

她果然生气了,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很开心,那些发泄般的拳头落下去,怒火汹涌冲刷着他,然而激烈的情绪褪去之后,他还是空荡荡的。

可他不想低头,梗着脖子,道:“没什么,看他不顺眼而已。”

话也算是实话。再说,贵族打一个马奴,何须解释。

周围的纨绔也不觉得朝笙的怒火可怕。女子的性情有千种,性子烈的,也不过像爪子利的猫儿,徒增点趣味罢了。世有礼教尊卑,纨绔们在女子面前,向来有恃无恐。

哪怕是城阳,也是借着帝王与太子的威势高高在上。

然而朝笙并不是宣朝的人。

她得到了答案,便不再费口舌。

青州的纨绔打得,没道理洛都的她就要忍耐。

鞭子落下去的时候,纨绔们犹还不可置信,那条马鞭不是什么华而不实的装饰,它修长,坚韧,握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