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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踏入

迷踪森林,是位于极西之地的一处森林,面积非常的广袤,可以占据整个大陆的十分之一的大小。

而之所以称之为迷踪,就是因为那森林如同迷宫一般,只要一走进去,就很难走出来,许许多多的勇士猎人,都迷失在了那片森林之中。

而且迷踪森林里面,还有许多的古怪,就像是怪物的乐园一样,各种各样的怪物,都潜藏在里面。

那赏金六千的亚当蚁,甚至传说中的千手沙华,赏金两万,同样也在这片迷踪森林之中。

因为这种各样的怪物,还有,毒障,毒气,瘟疫,病毒,辐射,在这些因素之下,这片迷踪森林,非常的凶险,就算是掠夺者也不敢染指。

反而是有一些为了躲避掠夺者的人,为了生存来到这片森林之中,建立据点,苟延残喘的活着,渐渐的聚拢成了一个镇子。

名为迷踪镇,这个镇子就在森林的某处,不过知道这个镇子具体位置的人,非常的少,久而久之,这个镇子也就成了当地的一个传说。

二人驾驶着战车,离开了码头镇,向着西面驶去,虽然距离遥远,不过有战车在,根本不成问题。

战车的引擎轰鸣,在褐色的大地上疾驶着,一路上二人提心吊胆的,生怕再撞上了那亡命贝罗伊德,不过还好,一路上只有一些小杂兵。

就这样行驶着,一直到了第二天的早上,二人终于是到了迷踪森林的边缘。

肯站在战车顶上,眺望着整个迷踪森林,只看到绿油油的一片,还有远处云雾缭绕的巨大山脉,那里是整个迷雾森林边界。

整个迷雾森林,的确是够大的。

“那个传说中的迷踪镇子,真的存在吗?”

“管他呢,把那个叫格兰的家伙先找到,咱们得任务就算完成了,先把那个神圣手雷弄到手再说。”

肯说着,心里已经打定了注意,那小贼猫米西卡,找到找不到还是两回事,那个亚当蚁,可以杀也可以选择不杀,这些都无所谓,主要就是那神圣手雷。

这玩意可是个杀手锏啊,关键时刻顶一条命的,在这个世界,钱虽然重要,但是命多一条更重要啊。

战车的体积太大,在这密林之地无法行驶,所以只能将其放在外面,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停下,随即二人说着,跳下了战车,拿上了武器,向着密林走去。

眼前的密林,和其他的树林还不一样,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影响,辐射,电磁波,等等,这里的树木大都诡异扭曲着,就像是恐怖故事里面的那些鬼怪密林一样。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至少树叶还是绿的,长的十分茂密,让那些恐怖的感觉减少了不少,二人没有多少迟疑,踏入了密林之中。

脚步踏在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密林茂密,还有一层薄薄的雾气,让整个迷踪森林,显得更加神秘了几分。

这个的环境,并不是多好,外表看起来绿油油,蛮不错的,不过环境指的不是周围的景色,而是生存的环境,举个简单的例子。

若一个大破坏前的人,把他丢到这片森林里,恐怕活不过十秒钟,就会死亡,空气里游离的病毒,残留的辐射,单单这些就足够要人命了。

不过毕竟那是大破坏之前,那个时候的人类体质极弱,免疫力也是极差,而现在的人,都已经产生了免疫力,产生了抗体,就像阿克塞尔,现在在这密林里面行走,这些辐射病毒,还有其致病因素,根本没有任何的影响。

当然,这并不是说,大破坏后的人类,适应了着恶劣的环境。

而是说,而是适应不了的人,已经死了,只有适应下来的人,才活了下来。

……

突然之间,砰地一声枪响,打破了密林的宁静,一个白影,从树上栽了下来,砸到了地上一动不动,那是一只变异的猫妖,个头就像是一个小豹子一样,头上的毛发炸起,头颅被一颗子弹穿透而过。

“小心点,这里的怪物,应该都是变异的,比外面的那些强很多!”

肯收起了手中的沙漠之鹰,对着一旁惊魂未定的阿克塞尔说道,刚刚自己仗着自己的洞察力,事先发现了这只打算袭击的猫妖,率先出手毙了这东西。

不过不得不说,这强化版的沙漠之鹰,还真的挺好用啊。

“下次出手能不能先说一声,差点把我吓死!”

阿克塞尔埋怨的说道,刚刚这一枪,就像是在耳边放鞭炮一样,震的耳朵现在嗡嗡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