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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回沉年不经丧乱事,缱绻难逢知心人。

屋中,高小姐正伏在枕头上,哭得梨花带雨。

没有什么歇斯底里的理由,她就是觉得在自己心中有什么东西破灭了。

从小在这座深宅大院中长大的她,虽是锦衣玉食生活无忧,庄中也有数不尽的仆人供她呼来喝去,但却在她长大的这十几年里,在她的身边从没有过一个朋友。其实,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是非常向往外面的世界的,哪怕是高墙外的那个世界被自己的父兄长辈们形容的无比阴暗,她也愿意越过这堵一直以来保护着她的高墙,去这个偌大而新奇的世界闯荡一场。

但是现在她绝望的明白,越过这堵有形的墙很容易,但是想要越过这堵名为世家的墙,却是难上加难。

仿佛从她出生的那一刻起,她的人生就被打上了高家小姐的标签,自此她要便在这高老庄中,一步一步的循序着早已注定的命运,走完这几十年的漫长岁月。

想到这,她一把扯过被子,蒙头大哭起来。

但却在这时,她在自己的哭声之外,隐约听到了一丝其他的声音。

听上去……好像是自己房间窗户上的插销被拔出来的声音!

她一咕噜爬起来,胡乱用袖子抹了几把脸上的眼泪。

循声望去,她惊恐的看到,眼前窗户上的插销正被两根从窗缝间伸进的树棍夹住,一点一点的从卡槽里拔了出来。

咔哒一声,插销从卡槽里掉了出来,接着窗户就被人推开了,一只胖手从窗间伸了进来。

“有流氓啊啊啊啊啊!”高小姐顿时吓得花容失色,大声尖叫了起来,接着她下意识的一把用力推上了那扇微开的窗户。

嘭的一声,窗扇狠狠的夹在了那只肥胖的手上,瞬间,那只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大了一圈。

“哎呦!”一声惨叫从窗外传来,接着只见一个肥硕的身影,一头顶开了窗户,噗通一声栽进了屋中。

虽是四脚朝天,虽是大脸着地,但是他还是稳稳的举起一个纸袋,把它送到了高小姐的面前。

三百多斤的身量,骚到不行的兰花指,辣眼睛的湖丝白袍和羽毛扇。

这不是朱刚鬣吗?!

高小姐登时一惊,她赶忙从床上爬下来,伸手搀扶起趴在地上的朱刚鬣。

此时,在高小姐的身上,只穿了一件翠色的绢丝睡袍。隐约的碧纱间,她雪白的肌肤莹润如玉。而在朱刚鬣的眼前,是一双玉瓷般的裸足。

朱刚鬣侧过头去,看了一眼那双扶在他臂弯间的玉手,顿时一阵心荡神迷。他咽了一口口水,有些笨拙的爬起身来。

“你怎么来啦?”高小姐有些惊喜的问道。

“我想你了呀。”朱刚鬣嘿嘿傻笑着说道:“因为正如一句古话说的那样,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嘛。”

“讨厌。”高小姐两颊微红,她挥起小手,轻轻捶在了朱刚鬣宽阔的胸口:“谁是你所爱~”

“嗯?你怎么哭了?”朱刚鬣此时发现了她腮边的泪痕,他连忙问道:“是有谁欺负你了吗?”

“没有啦。”高小姐抹了一把眼角上未干的泪珠,收起哭腔笑着说道:“你这笨蛋,就爱瞎猜。”

“好啦好啦,不哭了哈。”朱刚鬣哄小孩似得说道:“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说着,他拆开手中的那个纸袋,一串晶莹剔透的冰糖葫芦递到了高小姐的面前。

“哇,冰糖葫芦!”高小姐的眼神里顿时光芒四射,她一把夺过冰糖葫芦,咬了一大口:“之前我只在庙会里见过这个的,大哥二哥都不给我买,他们说只有平头百姓才吃这个!嗯,酸酸甜甜的,真好吃,谢谢你朱大哥!”

“别客气,如果你喜欢,我天天给你买。”朱刚鬣看着眼前小孩子一样的高小姐,目光中满满的都是宠溺。

“朱大哥你人真好!”高小姐笑的花枝招展,她用手绢擦了一下粘在嘴角边的糖浆,转而不解的问道:“咦?朱大哥你是怎么绕过那些守卫来到我这里的呀?”

“呃……这个,一言难尽。”朱刚鬣支支吾吾的答道。

高小姐殊不知,此刻堂前,几个守卫正躺在一座假山的后面昏迷不醒。而从他们红肿的后脑勺不难看出,他们是被人从身后重击打晕的。

“倒是你呀。”朱刚鬣岔开话题,他疑惑的问道:“你贵为高家小姐,金枝玉叶一般的人儿,怎么会连个糖葫芦都吃不上?”

“唉,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高小姐叹了口气,她把吃完的糖葫芦签儿扔在一旁,用手里的手绢擦了擦手,恢复了她以往端庄的淑女形象:“这高老庄在外人眼中乃是名门大户,不过在这高墙里面,有着许许多多外人不得而知的事情。我母亲在我出生的时候不幸难产,尽管当时有数位名医在场全力施救,也只不过是保住了我的一条小命。”

说到这,高小姐的眼神中,划过一丝悲戚的神色。

“但是,我母亲去世这件事情,并未看到对我父亲有很大打击。”高小姐话锋一转,她缓缓说道:“我父亲虽说年事已高,可是人老心不老。他两年前娶回家一个妩媚妖艳的女子,对其宠爱有加,这女子是比丘国人,她从不对我们提起他的家世,也从未听我的父亲提起过,似乎看得出来,他们都很回避这个话题。”

“这样么?”朱刚鬣的眉梢微微一翘,他若有所思的喃喃说道:“真是有意思。”

高小姐听罢,她无奈的说道:“不光是我父亲,我的两个哥哥亦是如此。”

“怎么?”朱刚鬣立时诧异的问道:“他们也找了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媳妇吗?这也太暴殄天物了吧!”

“不是不是。”高小姐赶忙摇着头说:“我的大哥高如岭为人张扬,手段强硬,他在平日真可谓是横行乡里,这里的百姓看到他的时候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而我的二哥高士良虽然天资聪颖,饱读诗书,但他却没有什么风雅之心,他最喜欢外出游历,美其名曰游学西域,实则是去青楼红巷流连忘返。不过近两年来,他外出的频率倒是少了很多,看上去收心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