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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盛唐第一……王忠嗣

达扎路恭整个人缩在一个三人怀抱的树墩下假寐,静候着战机的到来。

固然他们粮草即将告馨,他也不打算冒然进兵。

对于王忠嗣这个无名小卒,他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不将王忠嗣诱出营地,他绝不进攻。

树叶的沙沙声越来越响,风刮得越来越大,达扎路恭的心碰、碰、碰……好象要从腔子里蹦出来似的。

诱饵已经设下,足足一千五百先锋营。

这个诱饵对于好战成性的王忠嗣来说,足够吸引人。

只是一直到现在,王忠嗣还没有上钩。

难免让达扎路恭心中忐忑,难得的太阳已经升上了当空,要是在西下而去,这一次的奇袭,怕是要半途而废了。

眼瞧着日光往西边倾斜,东北方向尘土徐徐升起。

达扎路恭难掩心中激动:王忠嗣终于上钩了。

这厮固然精于兵事,身怀用兵之法,但骨子里终究是一个好战的武夫。

这天下猫儿,哪有不吃腥的道理。

达扎路恭抽出腰间的弯刀,重重的插进了树干,借助宝刀的韧性,爬上了树梢,躲在树叶丛中,极目眺望。

敌人在他的视野中逐渐清晰,对方人影绰绰,细细数来,有五百兵士。

看他们士卒行军时步调一致,尘土条条升起,清而不乱,显然是久经沙场的精锐之师。

能带出这样的兵士,王忠嗣果然不凡。

在心底达扎路恭又高看了王忠嗣一眼。

突然远处一人,吸引了达扎路恭的注意力。

他冲在最前头,骑着一匹猩红的战马,身上却穿着一身白色的亮银甲,尤其是他背后飞扬的白色长袍,让达扎路恭觉得特别刺眼。

正是子亭守捉王忠嗣。

一般而言,战场上极少有人穿白袍骑红马的,太过显眼,死得快。

但是换句话说,有胆子穿白袍骑红马的大将,通常对自己的勇武有着足够的自信。

在达扎路恭的印象中,就听他父亲说过一人。

大唐的白袍战将……薛仁贵!

大非川之战,大唐是败了。

但是薛仁贵任是凭借孤军,凭借自身的盖世武勇,逼得他们吐蕃议和。

说道当年薛仁贵的英姿,达扎路恭甚至能够察觉自己父亲的语气有着那么一点点的颤抖。

哪怕时隔数十年,一样如此。

但就算是薛仁贵,也是白马白袍,没有猖狂到两者皆有。

对于那一身白袍战甲,达扎路恭莫名觉得特别刺眼,心底忍不住想到:“待我将你擒住,第一件事就是扒了你这身白袍。”

静静的目送王忠嗣离去,达扎路恭为了安全起见,又等候了半个时辰,终于按耐不住激动之心,将兵马聚集起来,先与副将坎皮恩颁布了作战命令。

“这一战的关键就是抢占对方的粮草大营,我自率五千兵士,去攻占这粮草大营。坎皮恩,我给你一万兵,你从正面进攻子亭守捉,给我吸引唐军左营右营的注意,务必要阻挡住他们对粮草大营的支援,坚持到我军打破粮草大营,在双方并力,一起踹了子亭守捉。”

依照坎皮恩的打法,直接一口气将粮草大营霸占了,然后在反过来吃了左营右营。

他们是奇袭之兵,又占据绝对的兵力优势,何须如此麻烦?

但是达扎路恭借用吐谷浑反叛的契机,已经树立了自己的威信地位,不敢多言,一口应诺。

达扎路恭不但严谨的下达这命令,还慎重的做起了战前动员。

“相信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一件事情,我们的粮食没了。此来我只给你们发放十日口粮,今天是第九日。胃口大的,怕是已经吃光,胃口小的,最多不过维持一两日,根本不足以维持生计。”

“但我们要告诉你们的不是坏消息,就在我们的不远处,唐军的粮草库等着我们,他们只有三千人防守,而我们一万五千,数量是他们的五倍。”

“想想唐军的可恨,想想多年前他们在我们的河西九曲造成的杀戮,想想这些年他们如何欺负边境牧民的。这累累血仇,如今我们今天有机会杀他们的人,抢他们的粮,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士兵们一阵骚动,要不是他们久经训练,只怕已经高呼出声将唐军都惊动了。

“出发!”

午时已过,这大冬天极为难得的日光照得子亭守捉三个军营暖洋洋的,唐军的营盘似乎有些松懈。

营地中有诸多人挑着水桶,端着堆积如山的的盆盆罐罐,往水源处清洗,显然是因为吃了午餐,防务有些懈怠。

“杀啊!”

全部一万多战士忽然齐声暴喝。

最先进攻的理所当然的是坎皮恩,这位吐蕃猛将,双手甩动着流星锤,宛如一匹脱缰的奔马,直接冲向了子亭守捉的左营。

营门口有拒马阻拦者,坎皮恩手中的流星锤猛的一甩,拒马的尖角居然直接爆开,让他一锤子打平了。

一个箭步,坎皮恩踩在断了的拒马尖上,大鸟一般越过营门。

唐军营前岗哨也就二十几来人,听到那天崩地裂也似的呐喊,他们当场惊得呆立原地。

但他们训练有素,经过短暂的混乱,在几乎忽略不计的瞬间,做出了相对的反应。

警钟在第一时间敲响,附近的兵士已经持拿各自的兵器杀出来迎敌。

达扎路恭几乎在同一时间对着唐军粮草大营展开了攻击。

他的运气不错,粮草大营也是辎重存放之处。

后勤兵士将左右营吃剩下的食物,还有洗漱的碗盘都往大营这边运来,营门全无防备。

达扎路恭眼中闪过一丝狂喜,毫不犹豫的趁势杀入。

达扎路恭指挥着三个纵队,九百长矛手冲在最前端,就象发狂的蛮牛,平端着矛枪大步向前突刺。

显然后营的唐军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遭受袭击,一个个后勤兵士连武器都没有,一哄而散,分别高呼着跑向个个营盘找兵器了。

达扎路恭不理会这些兵卒,自往最中心的粮仓冲去。

唯有事先占据粮仓,他们才能继续往沙州突进。

“只取粮草,降者不杀!”

达扎路恭高声喊着,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冲到了粮仓。

似乎顺利的有些过头。

达扎路恭心底突现警惕,鼻中忽然问道了焦油的味道,眼中露出了一丝惊惧。

长长的号角声随即响起,只听“轰”地一声巨响,浓烟随风涌现,周边所有的粮仓全部燃起。

烈焰已冲霄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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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望着大火,王忠嗣不禁有一种诡计得逞的快感。

他不得不承认,对手很有本事,直击他心底最薄弱的地方。

一千五百前部军,诱惑力不是一般的大。

达扎路恭险些就要得逞了。

王忠嗣当真动了出击将吐蕃军吃掉的心思,但在他考虑出击的前夕,发现了一个反常的情况。

斑头雁少了很多!

斑头雁是这附近最常见的鸟类,在春夏之际,草地上山林中有着数之不尽的斑头雁。

斑头雁的叫声高昂,极为动听,与子亭守捉的兵士比邻而居。

只可惜这位邻居认生,不愿意与他们接触。

但是一到冬季,斑头雁会大胆的飞来人多的军营觅食。

因为大多的斑头雁已经南迁避冬,少量落单掉队的鸟儿无以为继,只能飞到军营寻找食物。

王忠嗣的坐骑胭脂是罕见的良驹,吃的都是上等的精粮。

经常有鸟类到胭脂的马槽附近求食。

胭脂大气,不在乎一两颗米谷玉米,以至于各种鸟类时常光顾,以斑头雁居多。

王忠嗣每每给胭脂喂食的时候,都会惊走一众鸟群。

尤其是斑头雁会发出高昂的声音。

可最近几日斑头雁没有了,来觅食的鸟儿也少了很多。

王忠嗣顿觉反常,联想到吐蕃军这个时候出兵,还有那诱饵。

联合上下种种,王忠嗣做了两手准备。

要是有的来袭,他们的目标必然是粮库。

就算王忠嗣不知道吐蕃兵是用什么手段从天而降的,能够肯定一点,粮食一定不多。

没有人能够做到携带大量军事物资还能隐蔽行踪。

故而王忠嗣暗中转移了粮草,布置下了陷阱埋伏,请君入瓮。

若真有诈,则敌人中计,要是多心,也不顺损失什么。

他一样可以去将那一千五百的吐蕃前部军吃了。

结果显然!

一拉缰绳,王忠嗣手中的方天画戟遥遥一指。

五百精骑轰然而动。

他们奔袭如飞,顷刻间已经杀到了子亭守捉。

见左右营的兵士苦苦支撑,王忠嗣眼中闪着一丝温怒厉色,大吼一声,直接冲进了人群。

他就像一道闪电,勇猛地楔入敌群之中,催动着手中的方天画戟,硬生生的切开了一条血路。

王忠嗣身后的五百骑兵也是奔走如雷,配合着主将的神勇,将一条血路撕裂成一道口子。

坎皮恩挥舞着流星锤,一锤将一名唐军的脑袋都打的四分五裂,吐了一口溅在嘴里的脑浆,忍不住叫骂了一声:“该死!”

坎皮恩跟唐军打过,但是从未跟这样可怖的唐军交过战。

他们不知后退和畏惧为何物,即便自己完全占据人数优势,也不能一口气将敌人击穿,反而攻势给抵挡住了。

只是短短的时间里,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