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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义中村

中秋之晨,朝霞初现,天边白云叠叠,村中叫声连连,鸡鸣狗吠、牛哞羊咩之音不绝于耳。对有些人来说一年之计在于春,而对于耕农小户而言一年之计在于秋才是眼前最为实在的。

一直忙于秋收的村民们近几日格外兴奋,时节快至传统中秋佳节,一些妇人也不便出山下地,在厨房中忙着备些吃食。

村西头的王家大院中却冷清了许多,仲逸没有睡到自然醒,一大早便起床来到院中,看这乡村的秋之美。

原本打算留在小王庄观察仇佶的动静,孰料朱老大的出现立刻让整个事情变得清晰起来,此刻王姓两家人也已避难而去,如此便没有必要继续留在此处。

按照罗氏兄弟的说法,继续前行便要穿过一片密林,路过几个小村庄,便是义中村,至于陆家庄,还要继续北行数日。

仲逸想着:尽快加快步伐,争取在中秋日赶到义中村,见过老姑之后再去陆家庄,设法调查一番当年那宗谜案也好给樊文予交差。

想到义中村,仲逸昨晚的兴奋劲还消散,此次又逢中秋节日,真是喜上加喜,归心似箭之意立刻令他坐不住。匆匆回到房中将罗氏兄弟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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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秋风一阵凉,一层秋雨平添几分凄凉。没有人烟的地方便没有生机,没有了生机便没有了兴致。

好在丰收最是田地间,农家人最知夏暖、秋凉、冬之寒。四季耕耘、起早贪黑,为的就是仓满囤满、吃穿不愁,奈何一个匪患如同白菜剥皮,层层扒去的都是可食之处。好在他们有吃苦耐劳的干劲,辛劳一年,这些人还能吃饱肚子,总算不至于挨饿受灾。

一路走来,仲逸仔细记录着当地风土人情、所需所取,如同户部某位老主事或老书吏一般:站在田间拿着账本,嘴里念念有词:田产、黍谷、农桑、税赋、人丁……

三日后,他们终于将附近相连的几个小村庄走访一遍,黄昏时分罗英指着前面道:“仲先生,下一个村子便是义中村,坚持一下,我们今晚就在那里留宿”。

仲逸想着若是今晚继续前行,到义中村必是天色已晚,当初离开村子时就是那可怕的夜晚,这次回去他绝不会再走夜路了。

想到这里仲逸若有所思道:“就在此地留宿,明日一大早出发到义中村,牛头山之事历历在目,我们还是不走夜路了吧”。

晚饭后仲逸独自来到院中,天空月儿正圆,一片祥和之意:明日就是中秋佳节,明日就可见到老姑了。

……

次日凌晨,罗氏兄弟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却未见仲逸人影,起初还以为他又去田间小溪边找寻灵感吟诗作赋去了,这是他们文人特有的习惯。

谁知推开房门却发现他们的这位仲先生依旧静静的躺在哪里。

罗英笑道:“仲先生,怎么还懒床了?平日里你可比我们都起得早啊?”。

仲逸躺在枕边,看到他二人便微微起身道:“哦,是罗英兄弟啊,我,,,不知为何感觉头晕目眩,身上一点气力都没有,所以……,就懒了一些……”,他的话还未讲完,又是一阵咳嗽气喘,看样子真是病的不轻。

罗氏兄弟急忙上前道:“这?莫非先生是中了风寒?这可如何是好?要不今日就不走了”

“不不不,”仲逸急忙摆手道:“不必如此,我们要尽快动身,或许出身热汗就好,若至义中村病情还不见好转,那你兄弟二人继续前行,我在义中村休息几日,回头在陆家庄会和”。

原来如此!

还有什么可说的?看似合理的理由,外加扮相十足的“病态”,罗氏兄弟只能照办了。

清晨的阳光沐浴着乡村的山山水水,只是时至中秋,人们无法明显感觉到它那微弱的温度,片片飘落的黄叶和成熟的庄稼才是真切的感受。村中那个小石崖下的一汪清水依旧在静静流淌,那么的清澈,那么的干净。

与其他村庄一样,此刻义中村人正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一向忙于秋收的耕农们今日大多留在家中,妇人们已在厨房里忙着蒸糕捏面、洗菜淘米,即便平日里再节衣缩食,今日也是要酒肉管够的。

一向喜欢在外面嬉戏的孩童们今日都乖乖的待在屋内,早早的便跟在老娘身后,眼巴巴的看着那冒着阵阵热气的大锅,就在等着揭盖的那一刻。

十年前的经历早已成为过去,日子还要继续,人们往往更喜欢关注当下与憧憬未来,至于过去,那也仅仅就是过去了。

十年,完全可以将一个小孩变成小伙,小伙变成父亲。

十年,黄土之下或许又多了几具尸骸。

过去总是被遗忘,变化却总在继续,以至于满怀信心的仲逸出现在义中村时,发现自己几乎快要认不出来这个曾经生活过八年的故乡。

同样,义中村人自然也不会认出他,十年之久,多少有点“改头换面”,村民们当然无法相信眼前这个少年就是十年前被他们全村人抛弃的小难难。

“二位兄弟,看样子我这身子今日恐难痊愈了,咱们只能按原计划:我留在义中村,你们继续前行,回头在陆家庄会和”,仲逸看着村口那几棵熟悉的大树再也走不动了。

既要独自回义中村,更想了解陆家庄当年的谜案,仲逸一个装病的理由便省去了路上的停停留留,也免得罗氏兄弟朝夕相处看出什么端倪。

罗氏兄弟的背影渐渐远去,仲逸便长长舒口气,他快步走向村口,全然没有一丝病态,身体瞬间就“痊愈”了。

村口的闲话中心,此刻却不见人影,恰逢中秋节日,能遇到的恐怕只有那些走门串户的闲人了。

仲逸将包袱扔到地上,舒服的躺在旁边的草垛上:回家了,没想到吧,十年前被你们抛弃的难难回来了。

一个身影走了过来,仲逸急忙起身道:“大叔,大叔,这是才出地啊?起的有点晚啊,今日过节……”。

大叔:“??……”,一脸懵懂的大叔。

“大叔,是我啊,你不认识我了,我是……”。

大叔依旧懵懂中……

大叔带着满脸疑惑离去,但仲逸并不怪他:毕竟这么多年未见,变化甚大,且大叔年事已高,如何才能记得当年的那个小男孩呢?

没关系,总能有认识我的。

大娘?大娘老了许多,不过大体模样还有。

这下好了,这位大娘与老姑家相邻而居,两家常有走动,一定认识。

“大娘,这是去哪呢?”,仲逸的话还未说完,大娘便扭头就走:这什么情况啊?

仲逸摸摸脑袋细想一番,这才明白过来:当初离开村子时这些被称为大叔大娘辈的人早已“成型”,所以自己一眼能认出他们。但当初难难只有八岁,俗话说:女大十八变,他这个小伙子用不着十八变,可十年之久,别人又如何一眼能辨认自己的模样呢?

天赋使然,有人容易记住别人的模样,而有人就如同刚才的大叔大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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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浵,小文,村西北口那垄谷地附近有野猪出没,你们要当心啊,今日就不要出地了,明日大伙一起去”,仲逸寻声望去,一名老者朝着两个年轻人喊道。

小文?小浵姐?他们俩?

虽然模样大变,但一起玩耍八年,只听的老者说他们的名字便立刻有了记忆。

太好了,儿时的玩伴,小时候经常在小河里戏水打闹、山野中采摘野菜、林间拾柴禾……

仲逸清楚的记得,小时候经常与小浵一起玩耍,两家住的近,关系极为密切,后来老姑要给俩定娃娃亲,小浵的爹娘竟并未反对。但此事须爹娘做主这才作罢,不过村中伙伴们经常一起拿他俩开玩笑。

仲逸拔腿就跑,却见脚下一根干枝横过,差点将他绊倒,只见他轻声一跃,便如脚踩微波,蜻蜓点水,轻轻而过,若非前面来人,他更能一秀连师姐都称赞不已的轻功之术。

片刻后那两名年轻人终于看到眼前这位“陌生人”。

“这位姐姐,小哥,请问你们村中龚王氏家住哪儿?”,仲逸决定逗逗他们:“哦,她有个儿子叫龚家柱”。

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