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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判官

去阴界,需乘鬼船,渡阴河。

楚弦自然知道这个,此刻他便待在一个木船之内,手脚都锁着铁链,那是丁点法力都施展不出。

自然,楚弦身上的法器,也都被几个阴府捕头搜走,不过从楚弦脸上,看不出一丝担忧和惧怕。

别的术修惧怕阴府,惧怕阴界,楚弦不怕,因为熟悉。

楚弦前世为何会被称为东岳府君?

人界当中,一州之主为刺史,阴界当中,类似的官职称为府君。

简单来说,府君,实际上是阴官称呼,而且官位是在判官之上,整个阴府之内,分十殿府君,主政阴府大小事务,府君再上,便是地皇。

只是如今地皇寂灭,十殿府君之上没了约束,自然而然,就会爆出各种各样的问题。

那些原本就不服圣朝的府君趁机作乱,争权夺利,那也就在清理当中了。

前世楚弦这府君虽然修为在众多府君中不算最高,但却是身兼两界官位,权势和影响力自然极大。而且楚弦做事很周到,所以与其他府君关系也不差,与他敌对的府君不多,最重要的是,楚弦了解阴府。

虽说时间点不一样,前后差了二十多年,但大部分官员都没有什么变动。

对于阴府的了解,就和熟悉自己家一样,如此,现在是‘回家’,又有何惧?

不远处几个捕头看着云淡风轻的楚弦,一个阴府捕头道:“此人当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就算他是人官,一旦被抓入阴府,那就别想再出来了,修士出窍,不可能维持太久,不说元神能不能吃得消,就算能,他们的肉身也吃不消,不吃不喝几天,就虚弱不堪,再过一段日子,那就直接饿死,肉身一灭,他就更别想回去了。”

其他几个捕头也是点头。

“还有,他灭了地狗的魂,术法倒是精湛,那破魂指的功力,甚至在咱们之上,对了,一个人官怎么会懂得咱们阴府的术法?”

这个问题,几个捕头显然弄不明白。

“不管他身上有什么秘密,到时候判官大人一审,什么都清楚了。”地藏捕头开口。

等到鬼船靠岸,几个捕头押送楚弦进入阴府。

阴府极大,周围是一片荒凉之地,整个阴界都差不多,入眼都是死亡气息,阴风常年不息,就在这荒凉之地上,有一座巨大的城池,城外枯骨成海,幽魂成林,经常还能看到一些行尸走肉毫无灵智的游荡,再看那城池之上,死气凝聚成云,千年不散。

此处便是阴府所在。

“新死之鬼,或者是头一次来的,无不会被这阴府死城吓个够呛,可这人,怎就不害怕?”有个捕头一路观察楚弦,尤其是临近阴府,他更是有了这个发现。

对方非但是不怕,而且分明还在笑。

是恐惧道极点,所以才发笑吗?

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

却不知,楚弦此刻是在回忆从前,当然,他的从前,相对这里而言是未来之事,但这次再临阴府死城,却是以‘囚徒’的身份,的确是世事难料。

那些捕头自然不会带着楚弦游览阴府死城,而是直接带入城中鬼牢当中关押,等到其他捕头小鬼都走了,楚弦才打量着这阴暗无比的牢房,喃喃自语:“终于进来了。”

显然,从楚弦突然出手灭杀地狗捕头那一刻起,他都在谋划,现在这个情况,楚弦也在预料当中,自然是没什么可怕的。

灭杀地狗,楚弦有几种考虑,一来楚弦不能放对方走,一旦对方离开,要不就是从此销声匿迹,要么就是暗中被其背后之人灭口。

无论哪一种,都不是楚弦想要看到的结果,他要的是借用地狗这捕头,挖出廉判官这个罪魁祸首。

但这件事不好办。

哪怕是将地狗抓回人界,让对方招供,也不好办,毕竟那廉判官是阴府之官,楚弦倒是敢来抓他,可能抓得到吗?

阴府这边情况特殊,自己带人里抓,连阴河都渡不过去。

既然抓不到的,那自己如果执意如此,绝对会被一些有心人抓住把柄,行阴谋之事。

相对来说,如果地狗被灭了魂,表面看对自己不利,但实际上楚弦只要一琢磨,就知道自己这么做,反而最有可能打开僵局。

灭杀地狗,那几个捕头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至少都会将自己缉拿,送到阴府法办,这就等于是给了楚弦一个机会。

一个名正言顺踏入阴府的机会。

今生不是前世,前世楚弦被封了府君一职,那是水到渠成,有前人做出了贡献,地皇寂灭之后阴府乱了几年,后来圣朝仙官降临干涉,将乱局解决,重新掌控阴府,所以楚弦当时是不会有什么阻碍。

但现在,地皇刚刚寂灭,乱局未平,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官根本没有可能进入阴府。

这是楚弦的一个目的。

还有一个,地狗就是杀害那陆家村一百多口人的凶徒,即便是为了那一百多条人命,楚弦也要灭了这个恶鬼。

还有一个廉判官。

如果说地狗只是一条恶狗,那么廉判官就是放狗咬人的罪魁祸首。

而按照正常情况来看,要审判这廉判官几乎没有可能,可现在楚弦到了阴府,那么一切皆有可能。

当然楚弦也知道自己现在是在险境当中,他首先要做的,不是别的,而是最简单的活命。

保住性命,才能图谋后事。

这一步棋自然是有凶险,如果走不好,那也就不用提后面的事情了。

阴府死城,判官堂。

民间传言,判官一笔定生死,这虽是传言,但实际上也是有些道理的。这世上死人,有寿元耗尽的,这是正常身死,也有枉死之人,在判官那里,除了评判善恶,还要区分是否枉死,但无论是哪一种,都会在名册上标注。

也就是说,判官在阴府的职权很大,有的时候,人没死,但判官说你死了,去勾魂的鬼差也会遵照判官之决定,将未死之人的魂魄勾走,说得好听一些,这是遵照上官法令收魂,说的不好听一些,这就是杀人。

自古以来,皆是如此。

所以人为蝼蚁,若是在圣朝之前,掌握勾魂之法的阴神更是可随意杀人,没有什么东西能约束阴神。

但太宗圣祖创立天唐圣朝,令地皇创阴府,修律法,定规矩,如此,枉杀人命的事情这才少了很多,甚至法度最严格的时候,若是判官笔误,不小心弄错,害死无辜之人,阴府那是要严惩判官,丢官入狱那都是轻的,经常就有判官因为这种事而被拖上斩魂台,斩魂殒命。

判官之下是巡游,是执笔,是文书,是捕头,自然,判官之上,便是府君之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