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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狼王(二更)

日上三竿,转眼已到正午。

阿瑟坐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剧烈的喘着粗气,那身华丽昂贵的礼服早已被血污浸染,一旁躺着几具草原狼的尸体。

那把上品灵器长剑就这么斜斜的插在一只狼的尸体上,可他已经精疲力尽,连握剑的力气都很难再挤出来。

他知道自己失算了,他低估了这群草原狼的实力,以为有了上品灵器,猎杀他们就像碾碎一只蚂蚁一样轻松。

以前他确实有过猎杀草原狼的经验,但那一次其实是家族里的人特地去平原上抓了一只草原狼给他试手的。

当时的他轻易的将草原狼戏耍至死,就连喷溅出来的狼血都沾不到他的衣角,这也是他今天敢穿着一身礼服来参加狩猎的原因。

谁在年少时没有一颗装逼的心呢?

可今天他亲自深入平原,在野外面对一整个狼群的时候,他开始明白自己曾经的偏见有多么愚蠢。

被俘获的、落单的孤狼,跟平原上成群结队的狼群,其危险程度根本没有可比性!

方才他一度被狼群包围,别说血不沾衣了,能不受伤就已经是万幸。

从理论上来说,有空间属性的上品灵器长剑傍身,即使面对狼群,他也不至于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

但理论终究和实战是两码事,当孤身被一群眼冒凶光的草原狼包围时,慌张之下,脑海里的剑法和套路被尽皆抛在脑后,一身实力根本没有发挥出多少。

幸好凭借着上品灵器长剑的锋芒,他终究是冲出了狼群的包围圈,将其尽皆斩杀。

只是在这场乱战中,他因为紧张而用力过猛,自身体力几乎耗尽,这种莽夫打法无法再用第二次。

“一,二,三,四,五……加上最开始遇到的一头,已经拿下六个击杀数了!”

阿瑟一边抓紧时间恢复体力,一边暗暗思忖着这场赌约的胜算。

“这种打法虽然太耗体力,但是战果也很大。罗伊那家伙只是一阶月影,肯定应付不了狼群的围攻,现在估计还在苦苦寻找落单的草原狼开刀呢,狩猎效率绝对没我高!”

他笃定的想着,感觉心里好受了些。

这时,身后传来马蹄声,一人骑马来到他身边。

“你好,这是中午的补给。”那人朝阿瑟扔出水壶和干粮。

这场狩猎一直持续到下午,秦家的后勤会为每个人分发食物。

阿瑟认识他,他是秦家的家仆。

他以前为秦翔前前后后跑了不少杂活,一来二去的也脸熟了一些秦家的人。

“我说……”

阿瑟接过补给,张了张嘴,一时半会想不起这家仆的名字,“你应该认识我吧?我是秦哥的好朋友,亚当斯家的人。”

“我当然认识您,阿瑟少爷。”家仆说道。

他在心里暗暗想:您是秦翔少爷在学校里最大的舔狗,对待少爷比我们这帮佣人还上心,能不认识你么?

“认识我就好。”阿瑟松了一口气,“你知道罗伊那家伙现在已经狩猎几头草原狼了吗?”

家仆略显犹豫:“这个,秦翔少爷不是说过,赌约期间,不许我们提供任何帮助吗?”

“你哪有给我提供帮助。”

阿瑟连连摇头,“咱们就只是在聊天而已,这当然不算数。真要说,你给我送饭不也是在帮我吗?”

家仆觉得有道理,于是回道:“我不是负责那一块的后勤,所以不是很清楚,但我听其他人说,他已经狩猎了接近二十头草原狼了。

“对了,您的同学已经在东边发现了狼王的踪迹,如果您也想猎杀狼王的话,现在就请尽快动身吧……阿瑟少爷,您怎么了?”

“等等。”阿瑟艰难的咽了口唾沫,涩声道,“二十头?你确定他已经狩猎了二十头草原狼?”

“应该不会有错的,也有可能更多,毕竟这已经是一个小时前的消息了。”

“不可能!”

他一下子站了起来,面目狰狞,“这数量绝对有问题!他现在在哪儿?”

阿瑟扔掉干粮和水壶,拿起长剑翻身就上了家仆的马。

“估计往狼王的方向去了吧……阿瑟少爷,你怎么坐上来了?”

“帮我找到他,我倒要看看他耍的什么花招!”

阿瑟目光低沉。

如果这家仆说的一切属实,那赌约就没有继续比下去的必要了,哪怕罗伊只狩猎了二十头,也决不是他今天能赶得上的数字。

只是,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罗伊不过一介月影,如何才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单独狩猎那么多头草原狼?

一定哪里有不对劲。

他还没输,只要能证明罗伊在狩猎途中作弊,就还没有输!

“阿瑟少爷,你不能坐我的马,这不合规矩……”

家仆话还没说完,就听见阿瑟在他耳边暴躁的吼道:“少废话,快带我走!”

他被这突如其来的气势震的呆住,以往阿瑟为了讨好秦翔,对秦家的家仆也是做戏做全套,客客气气的。

像这样暴怒还是第一次见。

当下,他也便乖乖闭上嘴巴,缩着脖子,带着阿瑟往东边疾驰而去。

……

“第二十四头。”

罗伊仔细的将箭矢上的血污擦净,放回箭匣。

狩猎过程比他想象中顺利很多,甚至连使用道具的机会都没有,仅凭黑狙就轻易的将击杀数突破了20大关。

一路上他目光所及,没有一只草原狼能活着离开。

像这种平原上的狩猎,射手职介的传承者是最有优势的。

而他作为独一无二的双传承者,利用「洞察之眼」和「身体掌控」这两项天赋技能,黑狙的命中率无限接近百分百,在中远程狙击的能力上丝毫不逊色正统射手。

要是跟哈维这种半吊子神射比,甚至还更出色。

虽然不知道阿瑟那边的战况,但他确信,自己的击杀数一定更多。

随着车队的推进,大部队此时已经十分接近艾尔兰平原的最终传送点,再往前深入的话,就很有可能遭遇狼王级别的草原狼了。

罗伊的脑海里浮现出曾经在书上看到过的资料。

狼王是草原狼的进阶形态,能够操纵「黑暗」属性的力量,跟一般草原狼不同,已经踏入了魔兽的领域,是货真价实的一阶魔兽。

最具有威胁的进攻方式依然是獠牙与利爪,但狼王的攻击会附带腐蚀效果,被命中后如果不进行针对性治疗,便会全身腐烂而亡。

一个星期前,自家的护卫长汉斯就是这样被狼王腐蚀了右腿,最后为了保命,整条右腿被切除,憋屈的结束了自己的战士生涯。

如果队伍里随身配置了一名二阶以上的牧师,或是拥有珍贵的“圣水”,倒是可以治愈狼王的腐蚀。

只是阿诺德家哪有这么高端的医疗资源。

而现在不一样,秦翔既然悬赏大家去狩猎狼王,为了保证众人的安危,车队里肯定会有牧师随时待命。

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没有多作犹豫,罗伊放弃了继续在外围猎杀普通草原狼,开始向中心靠拢。

他倒是想见识一下,这只让雷诺一行人都铩羽而归的狼王到底有多强。

如果他能击杀狼王,也算是给汉斯报了仇。

他要把狼王的獠牙割下来送给汉斯。

随着逐渐向车队靠拢,一路上,罗伊看到有不少同学组成了小队,他们不仅猎杀草原狼,也猎杀羚羊、野牛等一切野兽。

他们并不是单纯为了完成秦翔给出的目标而去狩猎,而是更多的享受狩猎的过程。

哪怕只是狩猎一只野兔,在和他人团队协作的过程中,本身就能给人带去莫大的喜悦和成就感,还能培养彼此之间的默契与友情。

队友么……

对于传承者来说,找到合适的队友是刚需,哪怕现在不找,待半年后入学传承者学院也是要找的。

因为学院的很多课题,都是默认以四人传承者小队为基本单位开设的。若是一直孤身一人,你甚至都无法顺利毕业。

找队友也是尽早找比较好,像是这次的狩猎活动,就很适合摸清同学的性格和实力,判断哪些人适合做自己的队友。

而若是迟迟找不到队友,过了期限后,传承者学院就会为你自动分配队友,那些人同样也是找不到队友的,至于他们的真正实力到底是大神还是臭鱼烂虾……

罗伊突然想起前世的一句话:当你调剂的时候,命运就已经不掌握在你的手里了。

“该找谁做队友呢……”

他脑海里最先浮现出哈维的身影。

嗯,以他那“精湛”的瞄准技术,找他怕不是在给自己做负重训练。

他不由莞尔。

“这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突然,远远的传来一声狼嚎。

“嗷呜——”

这狼嚎极其透亮,顺着风扩散开去,紧接着,仿佛是在响应这声嚎叫,平原的四面八方也尽皆回荡起了狼嚎声。

“是狼王!”

罗伊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