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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予辰 十六章

我心里骤然失落。

他却奇迹般地出现在门口, 微微皱眉:“醒了?”

表情很冷淡,我却还是很感动,像是一只终于盼回了主人的狗。

“你刚才去哪了?”

“能去哪?去缴费啊。”他淡淡道, 然后认真数落我, “跟你说过多少次, 你那个胃三餐要按时吃、要好好养。你不听就算了, 能不能不要故意糟蹋到我面前来?洛予辰, 你又想怎么样我不知道, 但可不可以请你……”

“肖恒。”我向他伸出一只手。

我可怜兮兮, 他无动于衷:“你想干嘛?”

“我爱你。”

“……”

他可能觉得我脑子坏了。

我自己都觉得自己脑子一定坏了。

那么多年, 那么多次,有多少机会、场景可以说出口,可最后,却在一个小破医院的小破病房里, 毫不浪漫甚至没头没脑地说了出来。

还很认真,像一只小狗狗乞求主人怜悯一样, 伸出我的手。

仿佛什么天方夜谭。

他的表情, 从迷茫变成错愕。继而垂眸,忍着, 像是有些受伤, 似乎还有隐隐的愤怒。

是我活该,我知道。

那么重要的话, 绝对不该在那么随意的地方, 那么随意地将它说出口。

哪怕是情不自禁。

可是。

“我爱你。”

我又重复了一次,声音在抖。

我偷看他的神情, 悄悄拔掉了输液的管子。

如果他现在转身就走, 那马上就跳下床去追。

所有误会和伤害。那么深, 那么久,我不能……再允许多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

……

他没有走,情绪也压制得相当好。

表面上很好,其实我知道,他根本一点也不好、他在拼命忍耐。

我下了床。

靠近他,小心惴惴把他轻轻圈在我的臂弯里,他没有反抗。

消毒水的气味,一个没有太阳的早晨。

我选的好时候,抱着我一辈子不想放手的人。

他在我怀里,胸膛欺负、悄悄地平复,然后他咬着牙,轻声说:“洛予辰你混蛋。”

“嗯。”我点头,我是混蛋,我承认。

我混蛋了好久好久,太久了,简直无从说起。

“我本来,”他说,“我本来,好不容易想要再相信你。化疗很痛、很难受,但是,看到你在玻璃窗外面对我微笑,看到你累到靠在椅子上睡着……”

“我本来以为,我手术醒来以后,可以第一眼看到你。”

“可是你……”

他说着,眼眶红了。

他开始推我:“够了,我已经不想等了。”

“我累了,太久了,不想等了。”

“肖恒。”

我扑上去抱住他,他挣扎,我不放。拼了死命也要抱紧他,最后一起跌坐在地板上。

我喘着气。

够了,不放了,就这么抱紧了再也不放了!

都是我的错。

所以,不能再让你逃了,更不能再让我自己逃了。

都是我蠢,都是因为我蠢。

他就在我怀里,抱得那么真实,他是我的宝贝。我的心脏一下一下跳动着,无比想要从此往后生出足够的力量、足够的温度能够保护他温暖他,让他再也不受伤。

我小声说,肖恒,我爱你。

我不是不辞而别。

我蹭他,一遍又一遍亲他脸颊。在某个人瞬间,我突然觉得,或许他其实是知道的——他知道我不可能不辞而别,也猜到是方写忆在搞鬼,可是,他偏不去查证。

一年,任由自己往最坏的地方想。

就这么折磨自己。

只因为我不够坚定不够强势不够令他放心来信任我,信任这段感情。

而我时至今日,仍旧蠢得令人发指。

……

晚上,我跟他回了他现在住的地方。

我其实一整天都缠着他。

他不理我。

不看我,但我已经不要脸,死活拉着他的一只胳膊不放,缠着他吃饭、缠着他做事,就这么一路缠着跟到门口。

他显然不想领我回家,可我拉着他不放。

他没有办法,往门口一坐自己也不进去了,盯着地面也不说话。

十二月的天气,我往他身上贴,他推开我,独门独户的走廊里同样冷得很。

我把大衣解下来给他披上。

自己冻得悄悄哆嗦,胃也隐隐作痛起来。医生说我该在医院多住两天的,却就这么跑了出来,

偷偷压住发痛的部位时,他站了起来。

我抓着他的手一下空了,一道刺眼的光照过来,他打开了房门,把大衣丢回到我身上径自走了进去。

我的身边、怀里一下都空了,有种狗狗被丢下的凄惨。

可仔细一看,房门并没有关死。

他没明说到底让不让我进去,我在门口傻站着,怕他生气也不敢进。直到里面传出了淋浴的声音,再之后只有一些轻微的响动,继而万籁俱寂了。

我磨蹭了一下,轻声推开门。

与门外两个世界一般的温暖令我打了个哆嗦。

还以为他已经睡下了,没想到在旁边的暗处,他穿着浴袍正坐在一角的椅子上喝着水,从袍子里露出来的胸膛还留着一些未擦干的水珠。

他是个从任何方面来说都很性感的男人。

我看得呆了。

他不理我,态度冷冰冰地迎面丢给我一条浴巾,转身径自去了卧室。

我草草冲洗了一下,也换上浴衣。跟进了卧房,他竟然盖了一条薄薄的毯子就这么睡着,浴袍的衣带已经解开了,锁骨、胸膛、修长的腿一览无遗。

我有些无措。

他既然放我进家门,不应该这么毫无防备。

我吞了吞口水,靠近他。

他似乎睡得很迷糊了,被我吵醒,微微睁开眼睛似笑非笑。

他对我笑了,我既惊喜又迷惑。然后,他则一把揪住我的浴衣,就这么连人带衣服扯住吻了上来,一股酒精的味道让我霎时明白过来,他刚刚那样大口大口不是在喝水,而是在灌酒。

他……

我有点担心,我想说他的身体能那么多酒吗?他现在依旧很瘦,脸色也不红润,他需要有人照顾,他不需要酒。

可他不听我的。

他主动伸手,扯掉了我的浴衣。

唇靠过来,目光浑噩,却又柔柔地看着我。

我不敢置信地低头,轻轻吻住他。

唇齿轻磨,我努力在想他这么做到底意味着什么,是藉由酒精的催化有勇气再一次尝试原谅我,还是只有在不清醒的时候才能忘记过去的种种,重新去接纳我?

心脏抽痛。

他的所有温柔,包裹的,都是我做的孽。

我揽住他的腰,无法放手。

我们厮磨、温柔如水,我努力服侍他,自己一点力气都不敢用。

荒唐之间,我的手从床沿上垂了下去,碰到了什么软软的东西,毛绒绒的,触感很熟悉。因为我曾经好几天都抱着那东西,害怕着失去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人,印象尤为深刻。

掉到了床底下的,那只毛绒大狗。

他还留着它。

他一直没有扔掉这只狗。

我的眼眶很疼,心脏也很疼。

可是疼痛之间,又涌上意思暖意,像是从黑夜里看到了微明的阳光,重新活了起来一般。

……

我努力想办法让他舒服,用尽各种办法。

汗水湿透了被单。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

阳光从窗户洒在被单上,天空平静而晴朗。

我把毛绒狗从床底下捞了上来,它还是那副傻样。肖恒在窗边看书,小桌上是热腾腾的咖啡,浓浓的香气。

他见我醒了,拿了杯咖啡给我。

“给。”

我受宠若惊。

是真的惊,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昨天晚上很温柔甜腻,但是说白了依旧可以算是我造次,他不生气吗?

他给我做早饭,是不怨我了吗?是原谅我了吗?

可我有什么……值得原谅的地方。

咖啡喝得惴惴不安。

喝完,他又给了我面包。

很松软,我依旧吃得食不知味。

然后他问我:“没什么话要说吗?关于昨天晚上?”

我紧张又惶然,生怕他不开心:“你也许不记得了,你喝多了,但我、我真的没有强迫你。”

“……”

“……”

很明显,我笨,又抓错了重点。

他有点恼、又有点脸红。

我刚要再努力说什么,他却伸手,用手背贴了贴我的额头:“你昨天晚上发了点低烧,不过好像已经退了。”

他的手有些微凉,我抓过来,就不愿意再放。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

“好啦。”半晌他说,“我都知道。”

他在我身边坐下,叹道。

“我只是生气。”

“……”

“生气你那么蠢,被方写忆骗。”

“生气你说让我等,就好像笃定我一定会等一样。是,我是会等,也早就等习惯了,可是,谁知道啊。谁知道你会不会按时回来,谁知道时间一久,是不是又都不算数了。”

我指尖微微颤抖。

把他的手放在唇边,然后深深低下头。

是啊,我怎么那么蠢。不管方写忆怎么骗我,我都该留下来的。

是我的错。为什么我从来就做不好任何事情,为什么从来就做不出什么正确的抉择。

我的笨拙,至今仍然在伤他的心。

那一刻,突然觉得,真心觉得,我要是能在南美的草原上,被美洲狮吃了就好了。

他忘了我,重新找一个。

聪明的,可爱的,贴心的,男朋友。

像小路那样的。

永远忘了我。

让我一辈子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受折磨。

“好了,可是那些……都过去了,”他伸手,轻轻捏了捏我的脸,“现在你回来了。”

他看着我,目光依旧温柔。

“洛予辰。”

“嗯?”

“你瘦了好多,还黑了。”

“在国外很辛苦吧。”

他笑笑,又轻声叹了口气。

“你别总是那样要哭不哭的表情,比绒毛狗狗还傻。”

“咱们认识那么久了,我知道你笨,也说不出来什么我想听的话。”

“所以,还是我来问你。”

“洛予辰,要不要留下来,重新和我在一起。我们重新开始,然后如果好的话,一直一直在一起?”

“……”

下一秒,我抱住他,疯狂地亲吻咬噬他的嘴唇。

亲得完全无法呼吸,才勉强放开,却又紧紧抱住,仍旧是桎梏到无法呼吸的感觉。

我点头,拼命在点头。

但是胸口很疼。

一直一直在一起。

“小恒。”

“好,以后,一直在一起。”

我会用尽所有的真心和力气爱你。

会做一切来补偿你。

可是,可是。

你不会知道。

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我疯狂欣喜自己得到的爱,惶恐于自己得到的原谅。我知道我不配,我知道我自己是多么被幸运眷顾。

所以肖恒,我会比什么都爱你,但不会原谅自己。

永远不会,永远不能。

……

……

重新开始的日子,好像做梦一样。

我努力不让他察觉我的不安,但依旧是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

但他多了解我,他知道,有时会笑,带着我让喜欢得不得了、心动得不得了的无奈与纵容:“怎么了,正常的日子不会过啦?”

“不过分开一两年而已,之前十年在一起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就忘了?”

不是忘了。

只是我现在卑微得很,哪可能还是过去十年的那种嚣张态度啊。

我是真的,想洗心革面,做个好男友。

我不想让他感到后悔,更不想哪天被扫地出门,那我可是要疯的。

我开始努力学做饭,学做各种家务。

成果不太理想,肖恒虽然看着我弄得一团糟并不生气,但是悠悠闲闲闹笑话我是难免的。

“吃一口。”

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做好的菜,我严阵以待、等着他的评审。

他大概很想要赞赏我,但是又得对得起良心,于是中肯地说了句:“很特别。”

很特别。

天知道我做了多少遍……

我又想到路蔚夕了,他说“不会做饭的男人不是好男人”,他一个假洋鬼子自己做饭却很好吃!

想到路蔚夕,我又想到他们那天手拉着手。

一个比我好看的男人,他拉着我的男人!

肖恒:“你怎么能吃醋吃到他身上,谁不知道小路一向如此?”

“他很热情,一直都是见谁都会牵,见人就抱的啊!”

我一愣?

见谁都牵,见人就抱?胡说吧路蔚夕是那样的人,那他怎么从来没抱过我、对我热情过?

以及,等一下……

见谁都牵,见人就抱,意思是说他以前经常牵肖恒吗?经常见他就抱吗?这么多年,在我没看到的地方?

他是狗吗!

“不行肖恒,你以后,还是离他远一点!尤其是——喂饭那种事情也不可以!”混蛋,背着我占了肖恒多少便宜了!我越想,越恨得亏。

肖恒笑了:“你这是对小路又偏见。”

偏见?

我愣住了,又急又委屈。他以前,都是护着我的,现在护着姓路的了,怎么着,反正我就是不可爱,不黏人,不会说话又不招人喜欢?

“洛予辰,你跟小路还是早点和好吧,如果一直没办法相处……我会很为难的,”他说,“不然以后带你去‘聚会’的话,要怎么去啊?”

……

肖恒的‘聚会’,是一个特指,我之前并没有正式去过。

只知道有方写忆、路蔚夕,还有我现在的东家刑氏的少爷等等,总的来说就是一群不混演艺圈却相貌逆天又家财万贯的精英男。

他们烦我,我也……不想见他们。

但那是以前!

现在我很清楚,那个“聚会”,才是他的正牌男友认可证。

我必须去,他身边那么多优秀的好男人,我必须露脸。才能那些家伙想要蠢蠢欲动的手伸短一点。

“我去!我想去!”

可能是我表现得太忐忑太急切。

他看着我的样子,觉得我很好笑,指了指我身后:“你真的和‘它’越来越像了。”

“它”指的当然是那只毛绒大狗。

现在正安安静静地坐在我身后,用那张憨憨的害羞脸讽刺着我。

何止。

我现在比它还卑微还狗,可算是尝到被人完完全全拿捏到死的感觉了。那感觉实在不能说好受,整颗心都被别人握在手里,随着对方经意或者不经意的一句话而忽高忽低。

幸好掌握了我的那个人,是个非常温柔的人。

很照顾我,不舍得伤害我。

他的存在就是我的全世界,我要为了他,学做一个很好很好的男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