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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1

哦,讨厌的作者终于让我开口说话了。我有名字,叫做什么来着,哦,叫做咿咿。别看我是一只猫,我会识字,看了很多书,比起苦沙弥的那只笨猫可强多了。别以为作者给我开启了动物说话的先例,《废都》里面的笨牛还自称自己是高级灵智动物哩。我读了这么多书,再加上我心智聪慧,我也只敢谦逊地介绍自己——我是一只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猫。我还会心灵感应哩,这个待会儿再说(瞧,我常常故意给词儿后面加个儿化音,表明自己是一只北京土著猫)。我的主人便是大名鼎鼎的作家秦风,他的夫人便是扬名四海的音乐家紫怡。我多么爱他们。主人在家里吟诗作对,女主人便抚弄钢琴。我常常听说艺术家大多实在穷困潦倒中创作的,巴尔扎克为了躲债四处躲藏,路遥领了茅盾文学奖骂了一句“日他娘的文学”,刘震云买菜时犹豫要买西红柿还是茄子(因为西红柿比较贵),王蒙说文学是个苦力活,这倒正常,就好比巴赫的扬名得等到去世后几十年,麦尔维尔的《白鲸》在书架上积满了灰尘几十年无人问津。但仿佛我的主人是个反例,他大概可以赢得生前身后名。他是幸运的,就像陈忠实老先生一样。不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主人也收到不少文坛诽谤。譬如说,不久前出版的《蝶恋花》就遭到了诸人围剿,可是主人对此云淡风轻,不甚在意,我可是想要爪子挠他们呢。因为主人,我也爱上了文学和音乐,现在我的生活可离不开他们。周围的猫儿只知道吃吃喝喝、晒太阳——既然不用捉老鼠——他们嘲笑我“假正经”,我可不与他们一般见识。我有时候也会作诗,不过是一些打油诗,我走起路来也会哼着小曲——可别小瞧这些调调,那都是我从女主人那里听来的,她呢,可是一个天才作曲家。艺术改变了我。我想假如没有文学和音乐,假如我没有生活在主人家里,我将多么无知,多么无趣,多么无味,多么无聊——但一只猫要鄙视粗俗、愚蠢、浅薄,他得首先高尚、聪慧、渊博。一只愚蠢的猫是不会发现自己的愚蠢的——他的愚蠢只能由更聪慧的猫来发现。因此,我觉得我比那些浑浑噩噩的猫强上数倍。不过,懒散也不是他们的错,那是猫性,就是客观规律一样驾驭着我们猫儿的行动。可是,猫性也会随着环境改变,比如说我们不用捉老鼠了,那么我们也就不会捉老鼠了。我记得有那么一次,我碰见了一只老鼠,把我吓得一蹦三尺高。他却大摇大摆地从我面前走过,嘀咕了一句,“浑身的艺术酸臭味!”然后溜了。看来他只是装作不害怕我。我多么爱我的主人们。他们给了我更高贵的精神食粮,这让我不屑于美味小鱼干。我们的仆人丹姐据说跟了主人很多年,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仆人。她似乎没有家,也便把主人家当成了自己的家。她可不像苦沙弥家的女佣,是个好心肠的女人。我为什么要一直提到苦沙弥的猫呢。罢了,以后不说了。女主人很爱我,但是她经常出国演出,所以把我留在了家里。等女主人一走,我就跳上她心爱的钢琴,在琴键上跳来跳去。女主人弹琴的时候,觉得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当我去做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盲目自信又害了我。我想,我觉得人类很蠢,恐怕也是我对自己的智慧太过自负了吧。大家都以为男主人很成功,我看他也并不是事事都成功的,比如说他想当个书法家。可是他静不下心来去练字,他给女主人承诺过很多次,自己一定每天坚持练习书法,但他总是半途而废。看吧,像我的主人这样成功的人也难免有他失败的地方。于是,为了好面子,他给自己为数不多的挚友说,我的字其实还是不错的,字的骨架已经形成风格了,只差这横平竖直的功力。很显然,这功力得练,但主人懒得练,只凭激情写书法。所以他的字帖水平忽高忽低。不过,主人对此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文章,相反每每炫耀自己的书法,让几位好友故意嘲笑一番。

我有一种心灵感应能力,我能察觉到人们心里的爱与恨,我能读懂他们的想法。这让我讨厌黑暗、丑陋的灵魂,向往高尚、伟大、纯洁的灵魂。主人和女主人拥有高尚、伟大、纯洁的灵魂。我吸允人类身上的美好,这简直是一种超越一切的精神食粮。女主人常常抱我在怀里,我便能伺机观察她,她是一个标致的美人儿,这种美不仅仅在于她的美貌和身姿,更在于她的灵魂和心灵。她的一生清澈无比,走的是一条由艺术信仰和美好生活铺就的道路。她的天才无以复加。她冰清玉洁,宛如道德、智慧与美貌的典范。虽然她把我抱在怀里,但我知道她心里之挂念着主人,也会常常想起自己的女儿秦萱。可爱情是个伟大的东西,它也会让人变得自私。我窃以为主人公爱主人远胜于爱女儿,爱情的强烈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