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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救我

夜锦衣已经整整几天没有见到卫卿笑了,正常人当然不会天天往牢里赶,但是卫卿笑是个不大正常的人,他不来倒是让夜锦衣觉得有些不对劲。

彼时,夜锦衣仍旧是盘坐在床上调息,他已经不止一次地想要运行内力,可是本来浑厚的内力却像被一层密不透风的屏障封闭起来,无论如何他也没办法用上半点力气。

他并不是多么着急地想要恢复内力,他只是想要跟某些似乎注定的东西做抗争罢了,这是他的爱好之一。

即使姬陵已经说过了用噬魂散将催情蛊引到自己身体里之后,会内力尽失一个月,他还是不愿意就此屈服,一遍又一遍地想要让内力恢复。

即使,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呵。”他睁开眼睛,将双手拢在自己的嘴边,轻轻呵口气,又来回搓了几下,想要驱散一些寒冷。

虽然当初他说自己受了寒病根犯了是为了让卫卿笑不起疑心,但实际上,他说的都是真的。

十四岁那年,他与楚修翳被追杀,一时情急,他们滚落到深沟里来躲避那些刺客。刺客最终没有发现他们,可楚修翳却因为保护他挨了一剑,在雪地里昏迷过去,迷糊中一直在叫他的名字。

他当时很害怕,真的很害怕,害怕楚修翳就这般离自己而去,所以他把自己的衣服全部裹在楚修翳的身上。

等到他们两个人被找到的时候,他和楚修翳都已经不省人事了。

幸而,楚修翳最终还是被救了回来,但胸口却留了一道伤疤,会在冷天隐隐作痛,而他却因为那件事,得了寒疾,整整两年,不能够行走。

那两年里,他性情大变,不再跟以前一样顽皮爱笑,而是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翻看赵元耆带给他的各种机关术和奇门遁甲的书籍。

也是因为他腿疾的事,他不只一次提出要毁掉与楚家的婚约,可是每一次都被楚修翳拒绝。

“这辈子,我的妻子只能是你。”

那时他们明明都年少,可是楚修翳偏偏说出这样一句话来,那时他们明明都年少,可是他夜锦衣偏偏就将这句话埋在了心里。

此后,楚修翳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娶玉展颜,玉展颜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自己配成为楚修翳的妻子。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会很好。

可是,没有如果,因为那场意外,他和楚修翳注定要成为陌路人,即使楚修翳站在他的面前说有多麽思念玉展颜,他也不会让楚修翳知道自己的身份。

既错过,哪里还有挽回的余地。

年少时发生过的事情只是在夜锦衣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因为他怕自己想起的太多,会越发的痛苦,不止心底的痛苦,还有身体的痛苦,他没有忘记现在自己中了催情蛊毒。

“夜公子,这是公主托我带过来的。”一个狱卒打开牢门,将一个食盒放在牢房的桌子上。

“好,劳烦兄台。”夜锦衣点头道。

狱卒正打算退出去,却瞥到夜锦衣冻得发白的手指,忙道:“这天气越发冷了,不如我让他们搬个炭炉进来,莫要让公子冻病了。”

夜锦衣抬头笑道:“不必了,多谢兄台。”

“我看公主带了烫好的酒来,公子若是不要炭炉,就喝些酒暖暖身子吧。”那狱卒道。

“好。”夜锦衣扫了一眼桌上一壶烫好的花雕酒,那酒还冒着腾腾的热气。

等到狱卒出去,夜锦衣这才站起来走到桌旁,抬手揭开食盒的盖子,看到里面精美的饭菜,自言自语道:“雪中送饭菜与热酒,不错。”

他将盖子盖好,只是拎起一旁的酒壶,打开塞子给自己猛灌了一口,感到一种暖暖的绵柔的感觉从自己的口中蔓延下去,他觉得很是满足,也很是舒爽。

“晋卿,我若是你,便会珍惜赵浅予这个姑娘。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倒不知道雪中送炭得不得你心。”夜锦衣摇着手里的酒壶浅笑道,又是仰头给自己灌一口酒。

喝酒本来就暖身子,再加上这酒是热的,在这冬日里喝起来更是令人觉得痛快,如果没有此时从五脏六腑蔓延开来的剧痛的话会更完美。

真是可惜,这个世上没有如果。

夜锦衣微微低着头,用手抵着自己的腹部,用力抬眸扫了一眼手里的那壶酒,猛地抬手将那酒壶砸在铁栏杆上,酒壶顿时被摔成碎片。

即使这样,夜锦衣还是微微勾起嘴唇,轻笑一声:“果然,喝酒误事。”

这句话刚落音,便有一丝血从他苍白的唇角渗出来,他开口冷笑一声,却是心口一热,一口血从口中喷出来,沾上了他洁白的衣衫。

他一边慢条斯理地拿出帕子擦去自己嘴角的血迹,一边看着自己衣袍上沾染的红色的血迹,轻声道:“待了这么久都没弄脏衣服,偏在今天,可惜了。”

他的声音很轻,因为虚弱,更是因为疼痛,他的声音越来越弱,直到最后一个音阶出口,他也倒在地上。

不多时,就有一个身披着黑色斗篷的人同几个狱卒走进来,那人整个被斗篷包的严严实实的,连脸都被隐于黑暗之中。

一个狱卒小心翼翼地蹲下来,抬手探探夜锦衣的鼻息,才朝着那穿斗篷的人得意笑道:“已经没气了。任老爷,你放心吧,这生狼毒是剧毒,量我们也下了三倍,就是扁鹊在世也救不了他。”

带斗篷的男人阴冷地笑了一声:“夜锦衣,你骗得了我大哥和子钰又如何,今日,不是还是要死在我手上,只要你死了,无境山庄就太平了。”

旁边的狱卒看着夜锦衣的“尸体”,犹疑道:“任老爷,这,夜公子的尸体······”

“随意扔野林子喂狼就成了,用的着那么麻烦?”另一狱卒抱臂邪笑一声,说罢还讨好问道,“任老爷,你觉得这招怎么样?”

“拖出去埋了,不许被任何人发现。禀告你们大人,就说夜锦衣从牢里逃走了,夜锦衣他武功极高,从这牢里逃走也不是一件难事,他又是无境山庄少庄主,就算逃了也不是什么大事。”那男人从怀里掏出一包金子丢给领头的狱卒,冷声道,“这是你们应得的,但若是泄露出去,你们······”

说着,他轻轻抬手,手里的刀从刀鞘露出一段刀刃来,那刀刃带着阴森寒冷的光,闪得人睁不开眼睛。

“是是是,任老爷放心。”那狱卒先是看到那包金子眼睛发亮,听到那男人的话之后又浑身冒汗,忙打包票道,“绝对不会有人发现他已经死了。”

那男人又低头扫了夜锦衣一眼,沉声笑道:“只是这样,岂不是太便宜你小子了。不过看在你这十年也算为无境山庄做些事情的份上,我就勉强亲手给你点小惩罚。”

说罢,他的刀快速出窍,刀光一闪,夜锦衣的手腕处和脚腕处都被划开了一道口子,而夜锦衣却毫无反应,看起来跟一个死人无异。

旁边有些胆小的狱卒看到了,忍不住轻嘶一声,别过头去,心里想着任啸云这个人竟这般恶毒,连死人也不放过,就这般挑断了夜锦衣的手脚筋。

“我猜对你来说,没有比成为一个废人更可怕的事情了。”那男人说罢,放肆大笑几声,才将刀收回刀鞘,大步离开。

实际上,他说对了,对于夜锦衣而言,的确是没有比成为一个废人更加可怕的事情了。

那些狱卒看着任啸云离开牢房,这才转过身来看着地上已然是个死人的夜锦衣,有些狱卒不知道从何下手,像是害怕,也像是不忍。

“还愣着干什么,快把他抬出去埋了,越远越好。”领头的那个狱卒看起来也有点害怕,便后退几步一挥手,命令道。

见周围的狱卒犹豫着不敢上前,领头狱卒冷喝一声:“怎么,不想救你们家人了,不想要这些金子了。死人你们见多了,怂什么怂。”

说着,他将手里的包裹打开,将里面的金子掏在手里放在他们面前,道:“别跟我说,这些黄灿灿的金子你们不想要,这年头,良心有用吗,有用的话我们会被刚才那混蛋使唤?要活下去,就必须要有钱,有钱的才是大爷,要是没钱,这种遭雷劈的勾当你还是要接着干。还愣着干什么,干活!”

那些狱卒听到这话,毫不犹豫地拉起一块麻布盖在夜锦衣身上,几个人抬起夜锦衣悄悄往外面走,等抬到衙狱外面,他们就将夜锦衣的“尸体”放在事先准备好的一辆拉车上面朝着城郊赶去。

而剩下的几个狱卒,慌忙将夜锦衣住的牢房收拾好,将那些饭菜和血迹处理掉。

天气阴冷地可怕,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让这冬夜越发显得冷寂与可怖。

荒郊,几个穿着便衣的男人正拿着锄头和铁锨等物什费力地在荒凉的小树林里挖坑。

天太冷了,一个男人放下手里的锄头朝自己的手呵口气,还忍不住看了一旁被麻布盖严的尸体,摇着头轻叹口气。

“老李头,快些干活吧,你在这可怜那个死人,还不如可怜你自己,别忘了你家里还有几个孩子要养呢。”另一个男人扫了他一眼,埋头将土堆到一旁,这样劝道。

那个被称作老李头的男人抬头看了看天色,道:“小赵,老张,要下雪了。”

老张给掌心啐两口唾沫,使劲搓了搓,埋头道:“这鬼天气,看来是要下雪了,咱们还是快些吧。”

小赵也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抱怨道:“还是王全他们几个精,留在牢里收拾,让我们三个大晚上在这挖坑埋人。”

说着,他还瞥一眼那尸体,朝地上啐口唾沫道:“真他妈的晦气。”

“好了,小赵,咱们快些干完,还能早些回去打盆热水洗洗。”老李劝道。

没有多长时间,一个大坑便被挖好了,老李和老张一人抬了一头将夜锦衣丢进那坑里,然后几个人便又拿起铁锨将旁边堆起的土给丢进这坑里。

夜锦衣依然是紧闭着双眼,冰冷的泥土被倾倒在他的身上,而他却毫无知觉。

“不要!”

楚修翳突然从噩梦中惊醒过来,他猛地坐起身大口喘着粗气,好久都没办法回过神来。

这十年里,楚修翳总是会做同一个噩梦,他总是会看到玉展颜穿着一身红色的衣裙站在绝崖的尽头朝他微笑,他拼了命地跑过去,可是玉展颜却在那一刻纵身跳下去。

不要,别离开我!

他没有丝毫犹豫地跳下去,可是无论他怎样努力,都没有办法抓住玉展颜,都只是扯到了一块红色的衣袖,即使玉展颜看起来与他近在咫尺。

每一次,都是这样,他眼睁睁地看着玉展颜在自己眼前跳下绝崖摔得粉身碎骨,而自己却无能为力。

他不止一次的想过,为什么自己在梦里也没有能跟玉展颜一起死去。

可是,今天的梦,跟之前不同。

他梦到了一片茫茫的大漠,那大漠风沙四起,满眼望去尽是黄沙,在这一片黄沙之中,他跌跌撞撞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

他像一个幽魂一样走着,他想,若是自己累死渴死在这大漠里,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