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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三章 意气之争(上)

司马落强调重点道:“我不在乎钱去了哪,我只在意谢陆为了U盘出资两百万。”

曹云道:“如果利益不成立,谢陆出资两百万应该怎么算?小雨并不是为了钱而策划绑架案,她是为了孩子们,为了孩子们能看见天空是蓝色,能看见花儿是红色的,能看见云朵是白色的……”

一号法官打断道:“重点在于谢陆花费两百万购买了视频。”

曹云道:“没错,谢陆是花费了两百万购买了视频。但是证据链断裂,和谢陆晚宴,悬赏无关。谢陆的行为没有导致绑架的发生。”

司马落道:“小雨因为谢陆有钱,所以才会策划绑架。”

曹云道:“小雨早就知道谢陆很有钱,为什么不绑架谢陆小儿子?”

司马落:“你胡搅蛮缠,既然这样,我就向你解释一下法理。”

司马落开始长篇大论,谢陆为利益主体,在利益主体的驱使下,让小雨看见了赚钱的机会。于是才导致绑架案的发生……

司马落喝了两杯水才把法理解释非常清楚,曹云不紧不慢道:“小雨去年的收入超过千万,她会为了两百万策划绑架案吗?”

司马落知道这是陷阱,如果他承认这点,那么小雨的行为就是恩情行为,恩情行为下,谢陆给钱就不符合利益链。也就是说,谢陆没拿出一亿,小雨也会策划绑架案。证据链断裂,谢陆和绑架案就没有任何关系。这时候谢陆拿到了视频,逼死了范十一,谢陆无法预计到后果,所以谢陆无罪。

这就是对付步步为营中的坑杀,对方一步走错,就可以灭杀对方。

司马落很有经验,不紧不慢:“你想说恩情?恩情是一种主观想法,无法用证据去证实真假。否则每个被告都应该去上戏剧课。法律只看客观事实,客观事实谢陆给钱了,小雨捐钱了,双方的交易的性质,不因为小雨使用金钱的行为而改变。普通人会给两百万买这个视频吗?不会,谢陆会。为什么?因为谢陆需要视频,更重要是,谢陆有钱买这个视频。”

司马落:“谢陆是有钱,小雨知道谢陆有钱,但是她知道不知道谢陆什么时候愿意捐两百万?这些属于谢陆主观想法,无法确定。所以小雨选择了客观逼迫,在谢陆开出一亿现金墙后,小雨认定谢陆肯定愿意给两百万。于是策划了绑架案。”

司马落:“谢陆的悬赏行为导致了绑架案的发生!”

曹云道:“司马,你是检控官,检察官。你应该心里明白,谢陆对绑架案并不知情。现金墙根本无法诱惑小雨的。你现在要把谢陆朝死神处逼,是何居心?”

阵地守不住了,开始心理战,挑拨离间……

司马落一听内心咯噔一下,也对哦!事实上绑架案真的和谢陆悬赏无关。不过司马落毕竟是司马落。

司马落道:“曹云,有关和无关不是按照我们主观去判断,需要看证据。如果小雨不要钱,我相信,法律也相信谢陆的悬赏和绑架无关。问题是,法律只看客观证据,动机只是作案的原因,并不是作案的结果。法律按照结果定罪名,按照动机等因素来量刑。你就算说服我相信也没用。”

曹云道:“法官大人,烈焰法庭对此有什么看法?是完全遵守法理,还是按照人情来判案?”

十秒的等待后,二号法官笑了,木偶特别的敬业,笑了,而后道:“曹云,你自己选。”

草了个去!曹云无语,曹云不能选人情,选人情,在法律来说谢陆和绑架案无关。但是选人情,在人情上谢陆和绑架案有亲密的关系。诸如古代,宰相门口的狗腿打了老百姓,律法上和宰相无关,从人情上说,没有宰相在后面撑腰,狗腿有这个胆子吗?

一旦说人情,小雨、谢陆、晓月就会被全部绑在一起,成为一个利益主体。

曹云笑:“我觉得讲法律挺好的。”

二号法官道:“烈焰法庭行为不符合法律,但是遵守大部分法理。诸如无死证,但是拥有大量优势证据,法官也会裁定有罪,不会去死扣法理。曹云,你不能否认一点,谢陆现金墙和宴客的行为,一定程度提升了绑架主谋的愤怒感,刺激和导致绑架主谋策划了绑架。假设谢陆情绪不这么激烈,没有现金墙的震撼,没有破产也要追凶的豪情,我不认为绑架主谋会策划绑架案。讲道理好不好?”

曹云苦笑无语,没办法,再让一阵,曹云道:“OK,我承认谢陆的行为对绑架案的发生有一定责任。接下来我们就要辩论一下,视频逼死范十一是否存在偶然性?是不是必然会导致范十一自杀?镜头,你输的裤衩都快没了,却没有半点为雇主追求利益的意思,你是不是看不起人家?”

“去、去死。”镜头一声不吭,没想到曹云对自己下刀。大哥,人家是很有势力的,而且是买了商品服务的。不被他干掉,被他投诉自己也很麻烦。

曹云道:“那你为什么一声不吭?没有一点战斗精神。”

镜头道:“这种事实清楚的情况根本不需要我说明。”

司马落道:“他在耍你,他希望你加入庭辩。”

没错,是曹云的目的,曹云相信镜头比司马落聪明,但是镜头在庭审中绝对没有司马落稳重。司马落很难中计,镜头因为对领域的不熟悉,很可能会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导致形势被逆转。

诸如前面,小雨为了感恩才绑架范妻,从法理来说,谢陆就被剥离了。一旦检控官说出类似的话语,就等同将控告核心改变。遇见没有什么经验的律师,可以糊弄过去,或者立刻反应过来改口。遇见曹云,必然会先盘住你,然后再干掉你。

司马落太稳了,他也许没有曹云的机智,但是他几乎不犯错。这也是令狐兰的战略,司马落是人,是人就有极限,人疲惫了,犯错的机率就会提高。曹云当时没想到,现在想和令狐兰说一句,你有没有想过我也是人,我也会疲惫?

……

核心之一,范十一之死是怎么回事?

现场勘察,大量物证证明范十一确实为自杀。范十一因为是重要嫌疑犯,所以单独关押在指定区域。这个区域全部是一人一间,不允许嫌疑犯互相交流,同时嫌疑犯不需要参加劳动。牢房设施比较齐全,里面甚至有电视。

每天轮流放风,尽可能避免被看押者之间存在言语和眼神的沟通。是专门为待审的重特大案件嫌疑犯设置的专门看守区。

从警局审讯室回到看守所后,按照规矩,看守所警员和范十一进行了简短的会谈,以此判断范十一情绪。根据警员所说,范十一的情绪比较低落,不想开口,只用点头和摇头来回答。而且有心事,即使是点头和摇头,反应也比较迟钝。

下午在范十一和自己律师进行了十分钟的会谈。

晚上范十一没有去关押区域的专门供应食物餐厅吃晚饭,警员将饭菜送到了范十一的监牢中,并且交代晚上巡逻的警员,对范十一加强注意。

晚上十点四十五分,巡逻警员看见鲜血,立刻发出警报。监控打开牢房的门,巡逻警员进入发现范十一自杀,救护车来到之前,看守所医生宣布范十一已经死亡。

根据警方现场勘察,范十一是卧躺姿势,用磨的比较尖锐的牙刷手柄顶住脖子处,而后用力朝下一扑,手柄刺穿大动脉。脖子有两条动脉和多条静脉,一旦动脉出血,出血量极大。如没有一定的止血手段,即使及时抢救,也难以挽回生命。

司马落:“范十一有没有杀人?答案是没有。他是收了钱去背锅的人,吸引警方注意力的人。一定意义上他算是一个无辜的人。”

“无辜?”曹云反问。

司马落:“一定意义。这个案子情况很多,我们要客观先说明情况。”

第一个情况:范十一知道自己是背锅侠,吸引警方的注意,其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

二:基本确定范十一之死,是因为谢陆提供视频的原因。根据范妻说明,范十一是为了保护她才自杀。警方认为范十一是发现自己陷入了自己无法抗衡的麻烦中才自杀。

按照道理,范十一帮助雇主,庭审时候洗刷冤屈,就完成自己的工作。但范十一审讯时候才知道,死者是谢羽,谢羽的父亲是富豪。范十一很清楚谢陆不会放过自己。在一次审讯中,范十一比较担忧妻子的安全,称担心被报复。在范妻被绑架后,范十一很可能是误读了谢陆的信息,选择自杀。或者是范十一知道自己得罪了谢陆,选择了自杀。

搜查一课课长李墨认为范十一还不至于因为审讯、谢陆势力、视频而自杀。但是范十一留有遗书:为了不让自己妻子再次被牵连,他必须自杀。说明了他自杀的原因。

……

曹云开始守阵地:“范十一自杀的疑点太多,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