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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火药味

张建国也察觉到,眼前这个看似憨厚的王冲,实际上对自己怀有很大的敌意。

街道上顿时显得安静了许多,树叶从树上簌簌的往下掉。明明是夏天,气温如此热。可是王冲,却觉得有一股寒意在靠近自己。可能他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疼爱已久的李胜男,竟然对眼前这个张建国怀有爱意。

李胜男可能并没有察觉出来,这其中的微妙变化。但是张建国不是傻子,他看得出来。她看得出来,王冲之所以如此刁难自己的原因,可能与自己搭讪的李胜男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王冲在内心里是非常憎恨这个张建国的,毕竟他从李胜男的眼里读出了一种爱的感觉。然而这种爱并没有给予在他的身上,而是毫无保留的给了张建国。

胜男,你的眼神哄不了我!王冲在心里默默的凄凉的想,你看我的时候眼神总是那样的热情,可当你看见张建国的时候,眼神却出现了一丝惊喜。那个时候我的心里真的很绝望,因为那是心动的感觉。

“我在作一首诗!”张建国平静的回答。

王冲一脸狐疑地望着他,心里想,如果倘若真的是这样,那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可是如果这件事这样过去的话,自己的目的是没有达到的。

在一旁的韩梅脸通红,焦睿不安的看着张建国。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却又无法吐出来。王冲也从其中看到了一些端于,他猜想,莫非是张建国与韩梅已经是那种关系了吗?

王冲想着想着,不禁把头扭过去,看了旁边的李胜男一眼。王冲,心里明白,李胜男她的心思细腻程度是令人感到后怕的。

然而,李胜男早已经被冲昏了头脑。她哪里顾得观察那么仔细思考那么多?她只想和自己朝思暮想,崇拜自己的偶像以及暗恋许久的张建国好好的聊上几句。

李胜男看着张建国不禁眼眶有些湿润,一想到自己曾给他写过的那么多封情书。而这个可恶的男人,竟然对她的爱不理不睬。

“张建国,既然你在做诗,那麻烦你把这首诗写完,让我们听一听,可以吗?”

王冲紧紧的追问。

王冲的话一时间问得张建国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了,张建国感到大脑一片空白,但又必须飞速运转着,否则就会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他可不想陷入这种尴尬的境地。在沉思的片刻之后,张建国脱口而出:

宝贝,我知道你在担心我,

但是!

这个世界没那么糟,

策马奔腾的同时,也许,

身上沾满了尘土。

这并不代表我们活的很肮脏,

恰恰说明我们所经历了,

一个很沧桑,很沧桑的地方。

这个世界没那么糟,

生存下去,之后的生活便是远方。

你所走过的千山万水,故里他乡。

你所走过的春夏秋冬,塞北荒凉。

你所走过的世界是那么的遥远与漫长!

我却走不出她的行帐,

以及和她躺在草原上,

所看过的每一次皎洁的月光。

谈过的儿女情长,便是安魂入梦的地方。

这个世界没那么糟,

年少时的一腔热血。

金戈铁马的铮铮誓言,

到现在的自己,

只能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像一片无忧无虑的云,

除了收割漫天的日月星辰,

也收割了诗和远方!

这个世界没那么糟,

生活的锻造会有个尽头。

生活是一把带火的大锤,

在我们黝黑黝黑的脸上。

肆意的砸来砸去。

无数次的流星,曾在这里坠落。

可无数次的黎明的太阳,

又从你坚毅的眼神中升起。

你排出的黑色的毒虫,

是你坚不可摧的保障。

这个世界没那么糟,

在你无所畏惧的时候。

便要一个人学会刀枪不入,

便要一个人学会水火不侵;

便要一个人学会铸剑为犁。

大步的走向前,

寻找一位姑娘,美丽的姑娘,

挽着她的手,田园牧歌走向远方。

这个世界没那么糟,

只要你肯把宛若珍珠的汗水。

挥洒在你心爱的田庄,

你要坚信你脚下坚实的土地。

黑色的土地下,蕴含着。

先祖们曾埋下的希望!

这个世界没那么糟,

你会经历你想经历的生活,

你会遇见你想遇见的人。

你会去做你想要去做的事情。

你会幸福的活过每一天。

这个世界没那么糟,

总有一天你会破壳而出。

你会展翅飞翔去,你要去的地方!

你会飞过闹市——

感受人头涌动,人心难懂。

你会飞过雪山——

感受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你会飞过草原——

感受蓝天白云,闪电霹雳。

你会飞过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找一个能使你安魂入梦的地方,

安静的睡去……

因为这个世界没那么糟。

大约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张建国即兴创作出了这首诗歌。不用说王冲,韩梅,李胜男,瞪大了眼睛,露出了羡慕不已的神情。连张建国本人都对自己这种被动激发的潜能感到深深的不可思议。

张建国的心里想,这太神奇了。我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构思出如此长的现代诗歌?莫非我真的在文学上有很大的天赋与造诣?

正当张建国自顾自的胡思乱想之际,站在一旁的李胜男突然缓过神来。蹦蹦跳跳的给张建国鼓掌,并且还十分仰慕的说:

“张建国,你真的好厉害!真不愧是北大的才子界代表,名不虚传。”

王冲,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竟然在自己的面前如此偏爱眼前的这个文弱书生,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心里默默的想,老子哪一点比不上他,除了不会娇揉造作的无病呻吟之外。我哪一点都比他强,李胜男,你为何只把我当做哥哥?难道我对你的爱一点也不了解吗?

李胜男,你还记得小时候吗?小时候我们一起上学,有一次我的膝盖破了层皮,还是你亲自给我上的药水?可你永远不知道我是怎么受的伤,你总是劝我不要和别人打架,但是你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和别人打架?

只因为他们曾经也喜欢过你,但是我绝对不会允许别人喜欢你。因为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是不会有人比我更加的爱你。

可能你永远不会记得,你那只失踪的小兔子是哪里来的?你当时还怒气冲冲地昂着脸指着我说“王冲,你这个坏蛋,居然偷姑娘的兔子,害不害臊?”

但是你永远不会知道那只兔子是我从几个比我大好几岁的青年手里夺回来的。那天你的兔子在笼子里安详的吃草,而那群人,却相中了你的兔子。我亲眼所见,他们将你的兔子抱走。而我知道你每天晚上都会和兔子在一起玩,如果你没了兔子该多伤心。

所以我追了上来,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竟然有勇气朝比我大好几岁的年轻人,大吓一声。我让他们把兔子还给你,但是他们哪里会在乎我这个低他一头的小屁孩儿?只是恶狠狠的说了几句什么小子不要找死之类的,便洋洋得意的离开。

当时我顺手抄起一块棍子,就上前和他们拼命。虽然寡不敌众,我挨了一顿打。但是自从那以后,那些比我大的人,对我也似乎产生了一丝敬畏。

你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暖水杯里的水总是满的。你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为什么水杯里的水的温度都是刚刚好的。可能你永远不会知道为什么你的水总是带有一些甘甜。

也许有些事情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为什么每次下雨?你的背包里都会莫名其妙的出现一把雨伞。你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为什么那个路灯会在你回来的时候没有规律的量级?那是我摇摇晃晃的双手,再接着时时刻刻都有生命危险的电荷。

每当王冲想到这里,他的脑子都感觉到有一种似乎在绞肉机里的疼痛。童年青年,现在种种往事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为了你,我甘心在泥泞的风雨里做一只小丑,护你一世安康。而你却只是把我当做小丑,为什么?

李胜男似乎对王冲现在的情绪波动并不太感兴趣。他现在正和张建国聊的火热朝天。当然了,这也是李胜男梦寐以求的。或许李胜男永远不会知道王冲曾为他付出过多少。

树在风的吹拂下希息沥沥的响着,就像密集的雨点,坚硬的冰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