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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7章 实用主义

赵既然明白报纸上炒作李广不过是一群落第举子借其发泄不满,因此也并没有去干涉,而是任其为之。不过他也接着众士子们烧热的锅,又把风向引向了当世的英雄们,把热度刚刚降低的‘绝不放弃任何一个袍泽兄弟’和好男儿当从戎又复炸了一遍,当然其中有了更多的爆料和解密。

人的潜意识中总是有着‘喜新厌旧’的心理,李广毕竟是死了千年的人了,不知道被翻来覆去炒作了多少遍,却依然是些陈词滥调,尤其是那种充满悲戚色彩的‘负能量’文章很容易让人厌烦。可现实的英雄就在身边,也许其就曾是同村的乡亲,隔壁的邻居,看得见摸得着,有血有肉的,尚大有文章可作。

从前其可能就是乡间泼皮,可从军后却变成了英雄,那么就可以来个浪子回头金不换,军队就是大熔炉,不仅能将坏人教育成好人,还能将其培养成英雄;至于其过去就是好人,现在成了英雄,那文章更好做了,起码可以表明军队没有把人教坏,告诉大家尽可放心交给军队,不必担心学坏。

说蹭热度也好,跟风炒作也好,反正没用几天便将那股影射皇帝的‘歪风邪气’打压下去,在城乡大地上树立起了‘学英雄、做英雄’的良好风气,掀起从军报国、无限光荣的热潮。而赵也成功利用掌握在自己手里的舆论工具,再次挫败了某些人的阴谋,将一场可能发生的‘公车上书’恶性事件消灭于萌芽状态。在热闹了几天后,人们的视线又转向帝国最大的一场赛事殿试。

殿试在放榜十天后正式开始,不过今年的殿试还是与往年有些不同,首先此次参加殿试的不仅是进士科,而是加入了明法和明经两支队伍,同台竞技,参与争夺魁首。此外还给算学开了分会场,但是他们却是单独排名,另榜公布。

再有就是皇帝除了亲自监场外,觉得主考们出的试题不合意,也是出于防止考题泄露,还亲拟了考题。文科考题是一论一策,论题是‘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而策则是一道实例题,而非是大家猜测的有关对蒙元政策的时事题,这让许多人的准备落空。

实例是一日汉文帝出行,经过长安城北的中渭桥时,有一个人突然从桥下跑出来,导致拉皇舆的马受惊,文帝也差点受了伤。于是皇帝命令侍卫将那人擒住,交给汉朝的首席大法官(廷尉)张释之审讯。经讯问,原来那人是长安县的乡下人,因为听到开路禁行的喝道声,便躲到桥下,过了许久,以为皇帝的乘舆车骑已过,便跑了出来,谁知就冲撞了皇舆(在当时,这叫做“犯跸”)。问题是若汝是张释之当如何处理此案?

至于算学,由于报考的人数本就不多,所以入选者也就三十多个人。但是赵确是极为重视,因为他十分清楚数学是现代科学的最基础学科,适用于各行各业及学科。不过他也清楚,当下的数学水平还很低,所以只出了十道应用题,放到现在也就是初中二年级小测验的题目,想看看代表大宋最高数学水准的一帮士子们的真实能力。

因为考生众多,计有进士科三百人、明法科二百一十人、明经科一百二十人,北宫没有一所宫殿能放得下这六百多人,因此主考场设置在殿前广场上。这里早已布置好了桌几和矮凳,由于时间要从卯时直至午时结束,还预备了茶水和点心。

赵作为主考自然不能坐在露天地里,而是在中门洞下落座。他看看考场忽然有了前世在大操场上参加期末考试的感觉,只是现在监场的换成了朝臣,巡场的则是侍卫营官兵,而他作为主考忽然有了种成就感,终于轮到自己扬眉吐气,不必趴在板凳上答题了。

试题一挂出,赵则发现身边的几位总裁、副总裁脸色便不对了,不过这也不出自己所料,因为这两道题在课本上是没有现成答案的。尤其是那道论述题,在当前只怕还没有人听说过这种观点,且在他们看来更是离经叛道。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这句话是出自明代心学的创建者王阳明,其孔子、孟子、朱熹并称为儒学孔、孟、朱、王四大家。他的学说思想王学是明代影响最大,不仅在中国,在日本、朝鲜半岛以及东南亚也影响甚广。对于这位还待二三百年后才会出现的儒学大家,大宋朝的人当然不会晓得,更不会知道其学说。

王阳明对于思与行的关系则这样认为:意在强调知与行的统一。所谓知,便是对事情各方面的思考与了解,只有思考明白、了解清楚了才能开始行动;所谓行,便是将那些思考明白、了解清楚的东西付诺实践,如此才能有所成就。王阳明指出,圣人之学乃身心之学,其要领在于体悟实行,不可将其当作纯粹的知识,仅仅流于口耳之间。

所以在知与行的关系上,王明阳从“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出发,反对朱熹的“先知后行”之说。其认为既然知道这个道理,就要去实行这个道理。如果只是自称为知道,而不去实行,那就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知道,真正的知识是离不开实践的。

当下盛行的是理学,而赵弄出这么一个与理学相驳的问题来让士子们论述,那么在几位监考的大臣们看来皇帝是不是睡糊涂了,这简直就是要推翻过去已成公论的学说。可当下谁也弄不清皇帝的意图,是在考验士子们,还是在标新立异,因此也不敢多言。

而那道策论题也是让众臣觉得小皇帝太坏了,其实这道题应该说古今多有争论,没有对错。而对错皆在小皇帝心中,一旦与其想法相驳,肯定就被排出在外了。而猜对了小皇帝心思的,则无论文章再烂,也会入其法眼,不仅可以金榜夺魁,将来也是官运享通。

大家都清楚“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也”,这其实是儒者们的共同愿望。而皇帝出法例结果也几乎人所共知,张释之向文帝报告了案情,然后提出处罚意见:“依大汉朝的法律,一人犯跸,当课罚金。”汉文帝听后大怒,说:“此人惊了我的马,幸亏这马儿驯良,要是换了别的马,说不定就将我摔伤了。廷尉你竟然只判处他罚金?”

张释之说:“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律如此规定,当依法执行。陛下如欲加重惩罚,则法不信于民也。那人犯跸之时,陛下你若将他杀了也就罢了,但现在已交到我廷尉这里,我身为廷尉,自当公正执法,若有偏差,则天下的法官都会任意轻重,那老百姓岂不是要手足无措?望陛下明察。”文帝思之良久,承认张释之是正确的。

根据史书的记载,显然法官张释之所秉持的司法理念是,一个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应由法官依法裁决,皇帝也不可干预。张释之的那一句“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也多次为后世的司法官引述,用来对抗君主徇私枉法的意图。

但宋代的学者、法官提起这起“犯跸”案例时,还是对张释之很不满意,因为张释之还说了一句“那人犯跸之时,陛下你若将他杀了也就罢了”。他们认为,作为负责司法的廷尉,实在不应该说出这种违背法理的昏话,如洪迈批评张释之此言无异是“启人主径杀人之端”。

大儒陆九渊更是从一个刁钻的角度发出诘问:假设汉朝的法律规定“犯跸者杀无赦”,那廷尉是不是也应该坚定地按照法条办案,将那个倒霉而无辜的乡下人处死呢?陆九渊的答案是:也不可以处死。他追溯到《尚书》记载的一项古老的司法原则:如果有人犯了大罪,但属偶犯、出于过失而非故意,而且坦白了自己的罪行,那么他就不可被判死刑。

根据这项古老的司法原则,陆九渊认为,“犯跸案”中的那个乡下人,只是偶尔的过失,不存在犯罪故意,即使他使汉文帝受了伤,也应该从轻发落,何况文帝并未受伤。如果当时的法律条文违背了这样的司法原则,法官应提请皇上修订法律,使法条合乎正义。因此,张释之应该向文帝解释清楚法理所在,而不是以“今法律如此规定”相敷衍。

想想本朝的大儒们见解都不统一,那么对于士子们来说便更为艰难,简单的以案论案只怕难以令人满意,而‘妄加阐述’怕又不知道得罪了那位主考。可要是坚持‘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的观点,只怕皇帝又不高兴,谁知道这是不是其在试探他们对君王的态度呢!

其实赵的想法很简单,希望能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