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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一杆旗

对于一个音乐人、一个歌手来说,毫无疑问,声音很重要。听歌听歌,听的是歌,即便是在偶像时代到来之后,纯粹的实力派也依然占据了乐坛的主流。简单说,有了良好的外形条件固然可以加分,没有也一样可以红。

但是,如果没有了好的嗓音条件,那对不起,你混不下去。

可是话又说回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甚至是厉害的音乐人和歌手,真的没有动听的嗓音,也不是完全不行,因为歌曲这个东西、音乐这个东西,归根到底它要传递给听者的,是感情。

所以,别看某些人只有一把破锣嗓子,但真的唱起歌来,未必不好听,指不定一首歌唱完能让你听得泪流满面。

而反过来说,别看某些人嗓音条件得天独厚,但蹉跎多年,他红不了!

究其根本,就在感情。

有了感情,歌声才有味道,有了感情,歌曲才会拥有打动人心的力量。

所以,对于一个成功的歌者来说,敏锐的音乐感觉与细腻的感情把握,这两点缺一不可。

现在的廖辽,当然还不算成功,但毫无疑问,能够在只发行了一首单曲之后,就被公司选中,成为下一步重点培养的目标,她显然已经具备了这两点。

简而言之,她是一个音乐敏感者。

而所谓的音乐敏感者……好的歌,当然是让每一个普通人都能够为其打动、都能够感觉到音乐中情感的歌,但同样的一首歌听在一个音乐敏感者的耳中,却能够第一时间感触到那种心灵的共振。

当廖辽戴上耳机、按下播放键,她当然是带着些许无奈、些许好笑,以及些许无所谓的。

本来嘛,这种事情想都不用想,就知道结果了:她自己就是十一岁学钢琴,十三岁摸吉他,十六岁就开始自己尝试作词作曲,也是很早就有所谓“音乐才女”的称号的。但是,都不需要太远,哪怕只是站在现在的角度回头看,自己在十六七岁、十七八岁那些年,以及大学毕业之前写的那些歌,有多少是成熟的创作呢?当时以为实在是棒极了的作品,现在来看,还不是幼稚的很?

在音乐上,她可从来都是一个很骄傲、甚至是有些自大的人!而即便是骄傲自大如她,对自己早些年的作品都觉得实在是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

那么,对于一个十七岁的高中生的作品,她又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期待?

甚至于在她想来,与其期待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能写出什么成熟的作品,还不如去幻想一下顾玉龙会突然说:喂,廖辽啊,我很喜欢你的嗓音,我给你写首歌吧!

是的,成熟……在她看来,这个磁带里的十七岁男孩的作品,不需要惊艳,哪怕只是稍微的成熟一些,就已经很难得了。

毕竟,他才十七岁。

然而,当她按下播放键,她听到一个细腻而沉静的声音伴在清脆的吉他声里缓缓地唱:“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路太长,追不回原谅……”

突然,她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

录音机就是普通的录音机,哪怕是记者采访专用的所谓高档货,但其实,它还是普通的录音机,所以,这录音质量实在谈不上好,所幸的是,只是录音质量不太好而已,除了录音机运转所带来的那种沙沙的杂音,并无其它异响来打乱这种平静而忧伤的旋律。

于是,她微微张着嘴,眼睛也瞪大了一些,听着录音机里那个声音继续唱:“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想遗忘,又忍不住回想,像流亡,一路跌跌撞撞,你的捆绑,无法释放……”

足足一分多钟,她一动不动。

齐洁脸上带笑,一边慢慢地吃着小笼包、喝着烫热的豆浆,一边看着她。

那眼神里……微微有点小得意。

而黄文娟,则是自从廖辽突然停下筷子之后就也愣在那里。但偏偏,她根本就听不到任何声音,也无从知道录音机里正在播放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只是看着廖辽那副吃惊到震撼的表情,有些茫然无措。

“齐姐,她……没事儿吧?”她小声地问。

齐洁摇摇头,招呼她,“吃饭!你别光看着呀,吃!”

一分多钟之后,廖辽突然回神,然后,她啪的一声放下筷子,伸手按下倒带键。

黄文娟正想伸手夹油条,被她给吓了一跳,抬头看着她,却见她的眼睛虽然茫然无焦点,却出奇的亮晶晶的,一副马上要欣喜若狂的模样。

啪,她按下停止键,然后再按播放键。

但是不行,还不到地方,于是再倒带,这一次好了,吉他声刚起来。

廖辽微微地抿起嘴唇儿,眼睛里闪烁着饕餮的光。

还是那把吉他,还是那个声音,那似乎天然就带着一种忧伤的质感的声音,平静地开唱: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

路太长,追不回原谅。

……”

廖辽时而屏住呼吸,微微攥起拳头,时而又呼吸粗重,如同正在长跑。屋里空调开得挺足,但连续倒带两次之后,她的眉头上、鼻尖上竟似乎有了些细微的汗水。

然后,齐洁第一个吃完了早餐。

她若无其事地站起身来,接水、烧水,拿出一小罐绿茶,取了一些倒在三个茶杯里,等水烧开了,她又悠然自得地倒水冲茶。

只是在做事间隙,她偶尔会看廖辽一眼。

而每当此时,她脸上总是会忍不住露出一抹笑容。

一缕清香在房间内蒸腾而起。

终于,尽管始终都在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廖辽的动静,但黄文娟的饭量也不大,也很快就吃完了,见齐洁递过一杯茶来,她一边接过,一边看看廖辽,又看看临时的小餐桌,问:“要不要叫醒她,让她先吃一点?”

齐洁笑笑,“要不你叫她一声试试?”

黄文娟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那还是算了吧,有一回她写歌的时候我叫她吃饭,她差点儿杀了我……实在不行,我宁肯待会儿再下去给她买!”

说完了,她放下茶杯,麻利地收拾起临时的餐桌。

但是突然的,廖辽摘下一只耳机,一脸不满地抱怨,“这都什么呀!”

齐洁和黄文娟同时回头看她。

廖辽晃了晃手里的耳机,继续不满地说:“他怎么还唱这种歌?”

齐洁好奇地走过来,接过耳机带上,刚一听,顿时就笑了。

耳机里正在唱的是:“十七岁那年的雨季,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却发现成长已慢慢接近……”

于是齐洁说:“我觉得还不算啊!其实我反倒觉得,他写的很多歌里面,也就是这种,才更像是他这个年龄段该写、该唱的歌。”

廖辽眉头紧皱,略显大声地说:“但是跟刚才那首相比,这首歌也太普通了!虽然旋律、节奏依然很好,是,我承认,这首歌在市场上的潜力,绝不比上一首差,但是……另外这风格也完全不一码呀……”

说归说,她虽然皱着眉头,却还是耐心地听完了整首歌。

但是,下面一首居然还是这个!

刚才听那一首,廖辽完全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