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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精妙绝伦的选择

林平之的腕表因为沾了香槟愈发熠熠生辉,晶莹的液体顺着他竖起的手腕试图流进内里,他顺势收拢迪奥西装,右手手掌轻抚擦干净液体,这让他的腕表更加鲜明。

眼神盯着腕表来回观看,如同捧着稀世珍宝,大帅比皱眉仔细观察,绿色陶质外圈,附有铂金刻度显示,三扣锁,表肩保护表冠……手指从腕表冰冷触摸而过,动作很轻很慢,然后像是被这件艺术品的颜值所征服,镜头下眉头逐渐舒展,然后不羁一笑,稳了稳表带,若无其事的看向媒体,如同投下一个凝视。

媒体注意到秒针依旧在坚定转动,就和他的眼神一样,似乎一切都没发生。

故意停顿了几秒,谋杀无数菲林。

他放下手。

西装重新盖住腕表,只隐隐露出绿色陶制外圈,再往前是林平之干净好看的指骨,握在一起。

大帅比的表情冷淡,他稍微撇了撇嘴,略微颔首,像是在提醒媒体,广告已经结束,现在已经可以回家写稿子,做正事了。

天仙在他旁边瞪大眼睛,忽然觉得自己纤臂上的女士腕表热得发烫,她想踢林平之一脚,可看见他极其俊朗的脸部线条散发迷人魅力,又忍不住有些含情脉脉的抿嘴微笑。

原来还可以这样做广告。

这个广告比她前两个月背的台词远远来得有震撼人心。

难怪这家伙——一个演艺明星,从他戴上模型表把照片发给瑞士总部观看的时候,就立马击败了另一个代言竞争对手,所谓的天才钢琴家,甚至让白佬思忖是否撤了网球天王费德勒的总代言人签约,改换亚洲人David Justin Bieber。

劳力士靠运动表起家,兼具性能奢侈,所以此前极其青睐体育界,贵族体育巨星,比如网坛天王。

但这毕竟是一件奢侈品,而林平之太随意了,这家伙太随意了,但他偏偏合了劳力士的意。

正如反应过来的主持人所说:“从1926年做出世界上第一款防水手表的劳力士,你从来无需担心这个品牌在防水性能上的问题,这不是客户需要关注的问题,你无须掐着性能极限猜测自己需要怎么使用,你只要知道,当你需要的时候,她绝对可以,就够了。”

这就是“绿水鬼”,她不会在场合中给你掉了链子,也不必露出来大肆炫耀,懂的人自然懂,这是一种气度,她好像只是一只腕表,又远超一只腕表所包含的意义。

林平之大概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他让底下对腕表有些了解的媒体也忍不住想要花钱买上那么一只,只是为了拥有此刻他云淡风轻的气度,想象自己能稍微活的像林平之一样而获得满足感,“绿水鬼”系列在有些人看来真的很丑,样子平平无奇,而七八万元的售价,也不过如此,但遗憾的是,这些记者大部分做不到这一点,因为“绿水鬼”在魔都外滩店的年度配额不过九只。

过几年会更少。

而整个中国大陆只有四家门店。

现在有一只已经沾了香槟,名下有主。

有价无市。

于文乐的绿水鬼是在港地花功夫托人买到,而霍建画的水鬼则是“黑水鬼”,这个款式是能够买得到的,甚至无需溢价。

绿水鬼在03年和13年各有一代,属纪念版,大帅比手上这只,严格来说还没上市。

林平之从来不会让自己因为一件奢侈品而显得高贵,于是大肆夸赞如同大牌死忠,他只会让大牌在他身上显得刚刚好,不是用这件东西的人高贵,而是高贵的人用这件东西。

主持人兴奋大叫道:“你们能看到,这就是我们第一次启用年轻巨星作为品牌代言人,他们是David Justin Bieber和crystal Liu(刘天仙),欢迎他们。”

“精妙绝伦的选择,我爱死他们了。”

宣传会很快进入到签名合拍,大帅比简单和几个捧场腕表真明星粉聊天,交流腕表经验,拒绝掉妮妮的晚饭邀请,独留妹子一人与众多三线露出哀怨眼神,又和媒体界朋友秀了几张独照。

等先前在后台急得冒汗的大鼻子老外入场的时候,宣传已经进入尾声。

两人和老外聚在一起站直了,露出职业笑容。

“你是之前想好的这样吗?”

天仙咬着嘴唇道。

她不好意思像林平之一样公然捂住嘴唇,但她可以保持嘴型不动的微笑,然后说另外一件事情。

媒体不乏能读唇的猛人,何况天仙也是一路被黑起来,腹语术是当红明星的必修课。

“倒酒的时候,顺便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