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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花魁姑娘

万贞儿就趴在原地,听到朱祁钰对他的蔑视十分的不甘心。出身卑贱不意味着就一定始终低人一等,骨子里要强的她一定要做出一件要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的事情。

“这句话我会原封不动的还给你。”万贞儿望着一只脚跨出门的朱祁钰,对他放出狠话。

朱祁钰听到这句话头也没回,嘴角重新微微上扬就离开了。万贞儿紧忙地站起身,捡起地上的食盒急忙的离开郕王的寝宫,赶往钱皇后那里。

......

朱祁钰一直出了皇宫,直接就上了在皇宫门口等候很久的马车。马车沿着京城的主要干道一路就回到了郕王府,朱祁钰一回到郕王府就有一大堆仆人围了过来向他问好,他没理会就直接回自己的房间。

“王爷,您回来了。”在朱祁钰的房间里坐着一位仪表端庄不输钱皇后的女子,她身上的服饰虽不名贵却也是大气高档。女子就坐在那里,怀中抱着一个女婴。这个女婴很可爱,很安静的睡着。女子的脸色有一些苍白虚弱,不难猜出这个女子就是女婴的母亲。

“王妃刚刚生育,应该多多休息,照顾孩子这样的事情就交给下人们去做吧。”朱祁钰站在桌子的前面,压根没把目光集中到母女俩身上。这个女子就是朱祁钰的正妃汪氏,怀中的女婴则是汪王妃亲生的女儿,已经被朱祁镇册封为固安君主。

“下人哪有我这亲生母亲照顾的好。王爷难得回来一次,臣妾身子不好,不能照顾王爷,请王爷恕罪。”汪王妃的贤惠也是出了名的,对待家庭是非常尽心尽力的。她的祖父和父亲都是金吾左卫指挥使,良好的家庭培养了汪王妃良好的美德,在很多地方和钱皇后是非常相似的。朱祁镇和朱祁钰这对兄弟的正妻都是太皇太后和皇太后帮忙挑选的,太皇太后深知拥有一名优秀的妻子对皇帝和亲王的帮助,因为永乐爷当初就是看中了她的贤德才下定决心立朱高炽为太子,才更有了后来的朱瞻基和现在的朱祁镇。事实上,钱皇后和汪王妃的表现也的确没让他们失望。她们非常用心的辅佐自己的丈夫,但是朱祁镇和朱祁钰并没有向他们想要的方向发展。

朱祁镇听信谗言,偏信宦官王振,误国误民;朱祁钰在人前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背后却是心怀鬼胎。成亲四年,朱祁钰却只碰过自己几次,一年到头根本见不到人。就连洞房那天,朱祁钰也只是回到屋子里换了一身衣裳,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也没掀起她的盖头。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能够看出自己和朱祁钰之间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

“王爷还是很快就走么?”汪王妃抱着固安君主痴情的望着朱祁钰,渴望着他能留下来,但是她知道并不能如她所愿。

“嗯,王妃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下人们说。”说完朱祁钰就直接离开了屋子。汪王妃只得摇头叹息。

朱祁钰在院子里招来一个他非常信任的人,“十一,我要回一趟郕州,你这几天帮我盯住一个叫刘晟翀的人。别被他发现你的行踪,等我回来的时候带他来见我。”朱祁钰说话的同时还用手指敲在他的胸口上。

“是,王爷。”这个叫十一的人是郕王府十三太保里的人物,虽名列末尾但一样深的朱祁钰的心。十一十分快速的跑到王府门口,牵来一只马让朱祁钰上去。朱祁钰招呼了他一声就快马加鞭向最近的城门赶过去。

......

刘晟翀这段时间每天都过得十分苦闷,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心烦意乱的,找不出任何的原因,总觉得心里有什么羁绊着他。所以包括每天晚上在船上打坐,白天就在床上躺着,每天离开床的次数都不会超过一只手,其中生活必需的活动还占了一半。每天刘晟翀吃的饭都是金士元送过来的,刘晟翀的异常举动也引起了金大人的注意,不过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他也就没有特别的注意。

房门被慢慢地推开,金士元端着今天的午饭给刘晟翀送进来。“你就打算这么一天天的躺下去?”就连金士元也看不惯他现在颓废的姿态。金士元把午饭放到桌子上,自己做到了刘晟翀的床边。

“我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的心里很乱,就从擎龙山庄回来之后。”刘晟翀做起来把手搭在金士元的肩上,十分无奈的说道。

金士元一听是从擎龙山庄回来之后才发生的事情,顿时觉得事情就好办很多,于是问道:“是不是龙家的那些人给你什么压力让你感觉到很不适应,或者说他们让你做什么你做不了的任务?”金士元的思维很简单,他觉得刘晟翀心烦意乱的源泉完全来自于龙家。

“不是不是,绝对不是。龙盛源那老儿想让我干的事情多了去了,但是龙家给我的感觉就是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强。他们交代给我的事情根本没有一点难度你知道吗?龙凤凰那个人真的不明白有什么资本那么骄傲?我感觉他们家就是一个笑话。”那几天刘晟翀和龙家打足了交道,他对这个王朝仅次于朱家的家族没有半点好感。人前的礼仪并不能代表双方都看好对面。龙家在京城的势力根深蒂固,犹如整个王朝的定海神针,维持着整个明朝的和谐和稳定。但是在刘晟翀眼里根本没觉得龙家有多么的重要和难以撼动,主要原因就是觉得被龙家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大明第一公子在他面前简直不堪一击。倘若龙家真的是明王朝的定海神针,那他刘晟翀就要做无法无天的孙猴儿,把这龙家收了。

“你本事大,所以这种话也就只有你才能说出来。毕竟绝大部分的人都没有通天的能力。就比如说我,说真的,那个老板那把剑放在我的脖子上的时候我真的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