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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二章 我在混沌有套房

说实话,也难怪女娲这般反应。

沈归口中要送给她的那件礼物,不是别的,正是极品先天灵宝娲皇笛。

话说,女娲现在还记得当初她把娲皇笛给沈归的时候沈归那不情不愿的样子,最后还是在她的高压之下沈归才收下了娲皇笛。

结果现在......

女娲有些恨得牙痒痒。

老娘的娲皇笛,就这么不招待见吗?

对此,沈归只想说,不是娲皇笛不好,实在是这上面因果太大了啊!

你只要想想拿了伏羲的伏羲琴会是什么因果,就明白拿女娲的娲皇笛是什么概念了。

更何况,现在女娲还成圣了,沈归表示这因果我把自己卖了都不一定还得起啊!

只是,看着女娲那危险的眼神,沈归识趣的打了个哈哈:“呃,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女娲姐姐别在意哈!”

一边说着,沈归一边把娲皇笛又收了起来。

“哼!”没好气的哼了一声,女娲道:“你最好是真的开玩笑。”

沈归表示我不想说话。

他现在只能安慰自己,反正是要抱着女娲大长腿的,既然如此,多结点因果也未必是坏事哈o(╥﹏╥)o

“说正事!”

轻咳一声,女娲又是瞪了沈归一眼。

被这个小乌龟一搅和,她差点把正事忘了。

“今天我把你们叫来,是有正事要说的。不周山近些年来战乱不断,已非久居之地。而我成圣之后,也该于三十三天外混沌之中开辟道场,所以我想趁此机会,直接把这一处道场移到混沌中去。”

“谨遵娘娘法旨!”金凤和青鸾齐声应道。

沈归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

不过,女娲要把道场移到混沌中去,他在女娲道场还有自己的洞府,那岂不是说,以后他在混沌里也有套房了?

话说,在混沌里有套房,一直都是圣人才能有的待遇好吧。

以后如果在洪荒上摊上事了,往混沌里一躲,岂不是美滋滋?

想到这里,沈归不禁乐开了花。

果然抱紧女娲的大长腿准没错,女娲这才刚成圣呢,就开始分房子了,以后岂不更是福利多多?

看到三人都没有意见,女娲点了点头,直接道:“既然如此,接下来我要先去混沌中开辟道场,然后再把此处道场转移过去。你们便随我一起去吧。一会我开辟道场的时候,你们也可以在一旁观看,至于能感悟到多少东西,就要看你们自己的了。”

说完,女娲长袖一挥,直接把沈归、金凤、青鸾卷起,朝着三十三天外混沌中而去。

以女娲现在的实力,从不周山到混沌中不过是须臾之间的事情。

来到混沌中之后,沈归不禁有些小激动。

话说,自从开天之后,这还是自己第一次重回混沌吧?

虽然说,混沌之中凶险无比,大罗之下根本无法在混沌中生存,然而就算是大罗、准圣也有可能陨落在混沌中,像金凤、青鸾这种修为不足的人更是只能在女娲的庇护下生存。

但是,对于沈归来说,来到混沌中,便如同回家一般,根本没有丝毫的不适。

不管怎么说,他也有着混沌魔神的根脚啊!

略微感慨了一番,沈归便又把注意力放到了女娲身上。

毕竟,女娲带他们一起来,可不是让他们来看风景的,接下来女娲要做的事情,才是他们的机缘所在。

以圣人的手笔,所谓的在混沌中开辟道场,便是直接开辟一方小世界,作为道场。

换句话说,女娲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便是盘古曾经做过的开天辟地,只是规模要小上无数倍。

而开天辟地这种事情,一个世界初开,即使只是作为旁观者,能从中获得的机缘感悟也是太多太多。

虽然说,沈归的传承记忆中其实是保留着盘古开天辟地时的画面的,但是那级别太高了,以沈归现在的实力根本无法感悟什么。

而女娲开辟一方小世界,这种级别对于他来说可以说是刚刚合适。

因此,这种机缘,沈归自然不会不珍惜。

不过话又说回来,女娲虽然说的是带他们三个来旁观,但实际上,以金凤和青鸾现在的修为,就算是旁观,也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女娲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沈归。

沈归现在的境界是大罗金仙巅峰,距离准圣初期还有一步之遥。

女娲这次就是想看看能不能让沈归借着观看她开辟世界的机遇,一举突破准圣瓶颈。

在混沌中找了自己看的顺眼的地方,女娲祭出山河社稷图,把金凤和青鸾护在里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