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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谁的青春还没每一段故事呢

当然,他和秀秀有不愉快的事,因不解人意而怨愤,因失约而烦躁,互相不理,日渐冰冷。不过后来和好,发现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脱缰的野马尝到了放荡的自由,如何肯回头呢。

520的前夜孙宇和秀秀一起在食堂吃饭。孙宇坐在秀秀对面,孙宇三五两下便把自己的饭吃完了,秀秀一直小心翼翼地吃饭,生怕头发垂到碗里,或是汤水溅到身上。

“你等我一会,我吃得太慢了。”秀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不急,刚好聊聊天。”孙宇回答她。

孙宇默默看着秀秀吃饭,他贪婪地欣赏秀秀吃饭的优雅姿势,他看见她用筷子把肉粒拨到勺子里,然后和一些汤水一起送进嘴里,她的红唇像火焰一样,孙宇一眨不眨地看着。

“你别这样看我,我都不好意思了。”秀秀笑着说。

孙宇赶紧掏出手机,假装看手机,“我去买点水喝。”他连忙站起来,朝水吧去了。

孙宇买了两杯酸梅汤,酸梅汤是秀秀最喜欢喝的饮料。每次他们一起吃饭时,孙宇就会给秀秀买酸梅汤。一开始孙宇是不太喜欢喝酸梅汤的,太酸了,后来他爱上了那种味道,酸酸的。

他时常独自一人默默喝酸梅汤,酸酸的感觉,像无数思念秀秀的夜晚。爱而不能语,他讨厌他这种懦弱的状态,平日里大大咧咧的他哪去了,为什么他在秀秀面前总会手足无措。大概他是太害怕失去了吧。

未表白时我们是好朋友,表白后我们还能做朋友吗?孙宇时常陷入这种疑虑。

孙宇把酸梅汤放在秀秀面前。

“谢谢”,她没抬起头看他,脸一直对着碗,好像怕孙宇看到她的脸。

“明天有空吗?下午一起去奈何桥看夜景吧。”孙宇建议说。

“好啊,反正我也没事。”秀秀依然没看他,默默吃肉粒。

秀秀突然想起了徐绘,她和孙宇第一次闹别扭时,她在大半夜给徐绘发消息说:“你觉得我优秀吗?”

徐绘回答说:“优秀啊,美丽大方,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你真这样认为?”

“对啊。”

“好吧。”秀秀回答。

她和徐绘的聊天戛然而止。

当时徐绘感觉很困惑,不明白为什么她会突然这样问自己。秀秀和孙宇成为舞伴后,徐绘便再也没有主动找秀秀聊过天。朋友妻不可妻,这是徐绘的原则。

新生见面会上大家都物色自己的恋爱人选,正式开学之前他们已经在班级群聊得热火朝天,开学之后他们就迫不及待想见自己的同班同学。那时候,秀秀是对徐绘有好感的,现在想来,一些都无所谓了。

一厢情愿,少年们总是喜欢这样。

520那天下午孙宇如约出现在秀秀宿舍楼下,然后他们肩并肩,走出学生公寓。他们首先要穿过校园,天气开始慢慢变热了,刚长满叶子的树木花草嫩绿嫩绿的,充满生机和活力。

他们走在银杏大道的银杏树荫下。银杏大道他们一起走了无数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四年过去了,这些银杏树似乎一点都没有长大,有些甚至枯死了。树荫下的草坪依然茂盛得过分,这四年来从来没有改变。只是今夏的蝉鸣,他们怕是听不到了。

秀秀自由自在地走,丝毫不关心路线的事情,她只负责跟随孙宇,观赏沿途的美景。孙宇带着秀秀登上地铁,径直朝风情区而去。

风情区是蓟州城为数不多的适合青年男女幽会的地方,风情区安静,充满优雅和文艺的情调,有街市,还有很多彼此贯通的小巷,在这些掩映在花草树木中的小巷里,经常会撞见搂抱亲吻的情侣。也许是因为520的缘故,前往风情区的人很多。

一年一度的表白的日子,男男女女们在这一天都开始躁动起来,即使是宅男宅女,也都打扮起来走出门了。

秀秀和孙宇停在风情小店门外,风情小店的橱窗很大,从橱窗可以看到店里面精致小巧,充满文艺气息的纪念品。那年孙宇就是在这里,为秀秀买了一件手链,并亲自给她戴上。

风情小店风情依旧,而孙宇和秀秀已经褪去当年的天真与稚嫩,疲惫和无奈爬上了他们的面容。

“进去看看吧。”孙宇建议到。

“没什么好看的。”秀秀转身离开。

她不是不想进去,她是不想勾起伤心事,她一直在想,四年过去了,今天孙宇是否会向自己告白,如果他告白了,自己要不要答应他。思绪纷乱,令人焦虑。孙宇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怔了一下,马上快步赶上她。

“人真多啊。”孙宇感叹道,希望秀秀会附和他,结果秀秀仍然一声不吭地走路,孙宇大失所望。

他们漫无目的地走,走过了风情小店,走过了室外咖啡店,走过了意面馆,走过了中央广场雕像,走过了玩物街,直到走到马路旁边。风情区走完了,天也渐渐暗了下来,装饰店铺和路边树木的五颜六色的灯开始闪烁起来。他们已经开始感觉到夜景的美丽。夜景很美,奈何车水马龙很吵。

“我们去奈何桥吧。”孙宇扭扭捏捏,欲言又止的样子。

“好啊。”随着夜色的降临,秀秀的心情仿佛也变好了很多。

风情区离天河奈何桥很近,步行不到十分钟的距离。走了那么久,秀秀已经感觉有些累了,也是时候到奈何桥上休息一会,吹一吹天河的暖风,赏一赏天河的美丽夜色。

天河奈何桥,孙宇和秀秀也曾在这里看风景,即使只看过一次,也令他们难忘。

他们第一次来奈何桥时还是大一,那时候他们心中充满了对彼此美好的情愫与期待。那时候秀秀喜欢蹦蹦跳跳,孙宇则是到处耍帅,喜欢摆出各种潮流的姿势。

现在秀秀变得安静,已经很少有东西能让她开怀大笑了,孙宇也不喜欢摆姿势了,他只是不自然地站着,放荡却又放荡不出来的感觉。

对比今日,往日多么美好,以至于不堪回首。若能重来,该怎么做才能留住那份美好呢。

天河的夜景是被灯光装饰出来的,天河的夜景不是山野清水出芙蓉的美丽少女,而是穿金戴玉雍容华贵的美丽贵妇。

天河游船从桥下穿过,船上坐满了游人,有一红衣女子坐在船上弹唱。岸上汽笛乱鸣,船行驶在河中的噪声也很大,完全不知道红衣女子在唱什么,只有断断续续,惹人肠断的琵琶声传来。

“你觉得那个弹琵琶的红衣女子幸福吗?”秀秀望着穿上的红衣女子,自言自语一样问孙宇。

“不过是谋生罢了。取悦那些俗人,挺可悲的吧。毕竟也是一种职业,毕竟要生存。”孙宇说道。

“万一船上有一位知己呢?非为俗人弹唱,是为她的知己弹唱。”秀秀轻轻地说。

“那种美好的情节,只会出现在小说或者电影里吧。”孙宇意识到自己的回答不太恰当,赶忙又补充说道:“说不定船上真有知己呐,纵然俗人熙熙攘攘,他们眼眸中只有彼此,这种画面太令人羡慕了。”

“嗯。”秀秀不再说话。

他们在奈何桥上就那样站了半个小时,来往的游人走走停停,他们俩就像静止了一样。

他们还没有吃晚饭,孙宇也感到饿了,他对秀秀说道:“我们去商场吃点东西吧。”

“嗯。”秀秀的回答很简单。

孙宇带路,他不时地看秀秀的脸色,觉得她有什么心事,可是他又不敢问。

这个商场他们来过很多次,和大一刚来时相比,这里仿佛没有任何变化。

孙宇再一次把秀秀带到了天府城菜馆,这里的菜以辛辣美味著称,每次来的人都很多,这次也不例外。

锦城是秀秀的故乡,这里的菜有她家乡的味道,但是和她爸爸和妈妈做的饭菜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每次到这里秀秀就会想起她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总会为谁做的饭好吃而争论不休,他们总想分出高下。每次秀秀回家,他们都要抢着给秀秀做饭,让秀秀评价谁做的好吃,秀秀每次都会说:“爸爸和妈妈的菜总是一起吃才是人间美味,单吃一个人做的却不好吃,你们配合太默契了吧。”这时候爸爸妈妈便会不服气地背对背把手臂交叉在胸前。

对于孙宇,他们每次来这里,他都会发现秀秀先是莫名其妙地笑,之后又莫名其妙地皱起眉头。秀秀从来没给他说过她想爸爸妈妈,不过她总批评这里的饭菜没有爸爸妈妈做的好吃。她离开父母四年了,父母不在身边的时候她有时会很难过,如今她将要回到父母身边了,她应该高兴才对,可是她不高兴。

上菜了,孙宇又点了秀秀喜欢吃的菜,他表面上很随意,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可是心里却把秀秀喜欢吃的菜记得一清二楚。红烧鸭脖,麻辣鱿鱼,爆炒鸡块,还有莼菜虾仁汤,天府河米甜糕。前面的大菜适合大快耳颐,后面的汤和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