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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当掉簪钗,换钱发展种田

屋子里,沈漪坐在床上,打开了一边的包袱,这是假千金从侯府出来的时候收拾出来的,沈漪穿来的时候,假千金已经在被送回来的路上,所以她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物件。

沈漪拆开包袱,包袱里有两件布料不错的衣服,另外有一个檀木盒子,里面是一些金银首饰,除了这些便再也没有其他物件了。

这些首饰也都是小女儿家佩戴的,沈漪想,这些也不知道能值什么钱,她不如回来的时候带上几千两银票的好。

不过转念一想,可能假千金也没有银票,侯府怎么可能给假千金银票,能让假千金带走些首饰就不错了。

看着这些漂亮的金银首饰,沈漪都可以想象到假千金之前的生活是怎样娇贵的。

再抬头看着这个家徒四壁的屋子,普普通通的桌子凳子,一张不大不小的床,除此之外,便再也没有其他了,从屋子里出来,看着家里简单的陈设。

难免假千金不会心态崩溃,何止是假千金,就连沈漪,看着这个环境,也有点待不下去,她那么大的一个农场就没有了,被迫穿到这个古代社会,穿就穿了,还没有系统金手指跟着。

悲催,沈漪大呼,悲催。

一切都要重新开始,所有都要白手起家啊。

不过手里的这些首饰,沈漪打算抽空找个当铺当掉,应该也能换不少钱,首饰什么的对她来说都不是很重要,吃穿住行,先解决了这些基本需求,再去考虑穿着打扮。

很快,秦元香就做好了一碗清汤面条,端着走了进来,秦元香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沈漪看着包袱里的衣服发呆,手里还拿着一些金银首饰。

看到这样的沈漪,瞬间秦元香刚刚平复好的心情就又绷不住了,这怎么能让女儿适应这种转变呐,从侯府千金到一个乡下农妇的女儿,她该怎么适应。

秦元香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女儿相处了,女儿是教养好的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大家闺秀,浑身贵气都和这个环境不相适应。

听到声音,沈漪回过神来,抬头看向秦元香,看到秦元香手里端着的面条,小心翼翼的样子,沈漪赶紧把手里的物件放一边,站起来去接这碗面条。

“娘,给我吧。”沈漪伸手接过来,丝毫不嫌弃的接着碗,去到了桌子旁边,细嚼慢咽的吃着面条,一碗简单的葱花面条,味道实属不错,娘不愧是在侯府做过饭。

一边的秦元香看着女儿丝毫不嫌弃的吃着面条,心里面更是五味杂陈了,闺女是一点都不嫌弃他们这的条件。

“娘,这面条味道不错。”

沈漪不一会儿就吃完了这碗面条,有一句没一句的和秦元香说着话,这是事实。

“你喜欢就好,家里没有珍馐玉食,比不上侯府的吃食,不过娘会尽量做出好吃的饭的。”秦元香感动的抓着手里的帕子,看着自家肌肤白嫩的闺女,越发喜欢的很。

“娘,之后就不提侯府了,不是侯府的女儿,我回来了正好。”

“这附近有没有当铺,下午我去把这些首饰当掉,换些钱。”沈漪此刻心态良好,善良慈爱的父母,还有一些可以当掉的首饰,已经不错了。

“啊,有是有得,只是这些首饰应该都是你喜欢的,当掉也太可惜了,咱家虽然穷,但还是有吃穿的,不至于当闺女你的首饰。”

秦元香迟疑的回道,她看着自己闺女,又看向那床上放着的好看首饰,闺女回来的时候就有戴着这些首饰,想必是喜欢的。

他们家条件再怎么不好,也不能当掉闺女的首饰啊。

“没事的,我对这些首饰也不是很喜欢,本就是想着带走能换钱,这些都是我自己的,侯府里的别的我一个也没带走。”

“娘,你放心。”沈漪铁了心了要当掉这些首饰,放在她这里她也不戴,时间长了还有可能会弄丢,不如当掉,也当是假千金和过去告别了。

“那下午娘同你一起去,镇上有两家当铺,再远一点的话,城里也有几家,只是那个地方是京城,距离侯府近。”秦元香说着说着就有些说不下去了,因为侯府那个地方是不能提的,对他们一家来说都是不好的。

“那就先去镇上看看。”沈漪点了点头,暂时应了下。

“爹呢?”沈漪发现没有沈望秋的身影,就朝着秦元香问了一句。

“下地里了,你先歇息歇息。娘下午就和你去镇上。”秦元香笑了笑,对着沈漪说道,说完便走了出去了。

沈漪点了点头,去地里了啊,干农活就是经常去地里,地里很多活,除草施肥浇水等等都要,播种收获期间更是忙,几乎中午吃饭时间都比较少,尤其是现在这个原始农耕时代,比不得现代的机械化农业。

沈漪想了想当下的情况,她想发家致富,估计也是得种田,不知道家里有多少田地,不过她从侯府回家一路上发见闻来看,这个年代也不是非常落后。

城里和镇上的商业似乎还很发达,什么铺子都有。

很快到了下午,沈漪和秦元香要去镇上,普通人家没有马车得步行过去,路上也不能耽误,这样天黑之前才能赶得回来。

沈漪拿上包袱里的金银首饰,她只带了两件,因为怕歹人偷抢,也担心铺子的老板坑她们,所以沈漪不打算带上全部的,带上两件先试试水。

之后再看情况,决定当多少,毕竟她现在还不了解行情,先当两件首饰,换了钱在镇上看看大致社会背景情况。

之后回家了再详细计划一下。

“闺女,你走路累不累,要不娘背你吧。”

路上,秦元香挽着沈漪的胳膊走路,发现自己闺女细胳膊细腿的,有那个身高没那个体重。

长着非常精致的容貌,皮肤娇嫩胜雪,看着就易碎需要细心呵护,还有那双好看的眼睛,眼睫毛很长很长,忽闪忽闪很让人怜爱。

在秦元香眼里,自己闺女就是个富贵千金的模样。

“娘,我都这么大了,还让你背岂不是让旁人笑话,放心,我走路还是没问题的,只是速度慢了些。”沈漪差点扶额,在自家娘眼中,自己竟然如此脆弱娇贵吗。

不过,记得书里原主回到乡下家里后,确实是如此娇贵,一点路不想走就要秦元香背,沈漪一脸黑线,没有腿吗。

一路上,沈漪从自家院子里走出村,在村里碰到不少村民,无一都好奇的看着沈漪,伴随着一阵嘀嘀咕咕的声音,这是她们第一次亲眼见到所谓侯府千金的容貌,果真是侯府长大的,一脸贵气。

只是可怜,真如同那戏本子里写的般,落魄的凤凰原来真是山鸡。

沈家原先的那个女儿沈蓉,从小在这个村里长大的普通女子,竟然是那侯府的千金,同样令一众村民唏嘘不已。

“闺女,你别听她们瞎说,娘眼里你就是最好的闺女,你和蓉蓉被迫换了身份,不是你想的也不是她想的,既然娘找到了亲生闺女,娘眼里就只有你一个闺女,蓉蓉去了侯府,根本也不需要我担心。”

村民议论的话传到秦元香耳朵,原本性子善良温和的秦元香急了眼,狠狠的瞪了一眼周围嘴碎的村民,之后心平气和的和沈漪解释清楚。

“娘,我没关系,我不介意被他们议论,娘消消气。”沈漪点点头,一双纤纤细手抚上秦元香的后背,给她顺顺气。

不过是被议论,在现代社会谁不被议论两句,严重情形还有网暴,这些村民不过是交头接耳的说一说事实而已。

秦元香这才平静了下来,护犊子的亲娘都是容易应激的。

很快,沈漪和秦元香去到了镇上,秦元香知道镇上的当铺位置,之前她从侯府被遣散时,身上有一点做活赏给的物件,她当时一从侯府出来就当掉了那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