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 囚唐 > 九十七 吴关:#@!¥#%……¥……%&

九十七 吴关:#@!¥#%……¥……%&

半天前。

丰水河东岸的树林。

腰带挂了一串头盖骨的胡人首领一声令下。

“杀!”

闫寸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直奔头骨首领。

他听到了身后箭矢划过的声音。

三支箭。

有两支贴着他的腰背,最后一支贴着他脑后的头皮划过。

箭头上的倒刺甚至挂住扯断了他的几根头发。

第四支剑已上了弦,但弓手放弃了,因为闫寸已与头骨首领缠斗在了一起。

两人身形变换太快,弓手没把握不伤到自己人。

环首刀出鞘,直砍向头骨首领的脖子。

嘡啷——

环首刀被一柄弯刀架住了。

头骨首领的兵器是一对弯刀。

他左手格挡,右手斜挑。

闫寸只好闪身,躲过逼向自己前心要害的一击。

头骨首领的刀法大开大合,或许他是故意使用了大开大合的招式。

这样就能将闫寸逼退,一旦两人拉开距离,弓手便没了顾虑,可以向闫寸射箭了。

只一击,闫寸就明白了头骨首领的用意。

包围他的胡人们也明白了,因此无人凑上前来参战,以免战局更加复杂。

他们与弓手一同等待着,等待着一箭射死闫寸的机会。??“懦夫!”闫寸故意以言语刺激头骨首领。

对方冷哼一声,并不上当,该退的时候绝不拖泥带水。

对方退,闫寸就步步紧跟。

他有机会使用右臂暗藏的弩箭杀死头骨首领,这种速度极快的暗器,近身发射根本无从躲避。

但他还不能杀死头骨首领,因为一旦他死了,闫寸自己也会立刻死于弓箭之下。

得先杀了三名弓手。闫寸筹谋着。

他立即调转攻击方向,逼着头骨首领向一名弓手所在的位置退去。

十步,七步,五步,三步……

弓手觉察出不妙,开始后撤。

“哈——”

闫寸大喝一声,抬腿踢向头骨首领。

头骨首领反手斩向闫寸大腿,这一刀若砍中了,必是血流如注的重伤,过不了多久,伤者就会失去抵抗能力。

就是现在!

那只踩在地上用以支撑的脚猛一蹬,闫寸整个人飞跃而起,踢变成了踩。

他稳稳踩在头骨首领执刀的手上,借力跃得更高了。

“死——”

这一刀自上而下劈向最近的弓箭手。

眼看躲闪不及,弓手向后倒去,手也摸向了后腰处的刀,他嘴巴翕合,像是要喊什么。

他已乱了阵脚。

噗——嗤啦——

弓手最终什么也没喊出来,只有刀砍进肉里的声音。

不仅砍进了肉里,还狠狠划过,直到将对方的颈动脉划断,闫寸才收了刀。

没有第二次机会去杀同一个人,他必须保证一次杀死对方。

并非他冷血,他若不对敌人残忍,死的就会是他。

鲜血飞溅,浇了闫寸满脸满身。他的眼睛被鲜血所迷,视线模模糊糊,但他顾不上擦一擦。

他拎着还在挣扎抽搐的弓手,就地一滚。

噗噗——

两支箭插在了尸体上。

见同伴被杀,另外两名弓箭手睚眦欲裂,射箭的力道大得惊人,箭速也快得惊人。若没有“肉盾”,闫寸无论如何都无法躲过这两箭的。

闫寸被箭矢的惯性推着,后退了三步,堪堪躲过头骨首领劈来的一刀。

他手臂被震得发麻,“肉盾”脱手,终于能擦擦眼睛了。

就擦了一下,就见头骨首领的第二刀砍来了。

好在,头骨首领所在的角度阻挡了剩下的两名弓箭手,让他们无法攻击。

那两名弓箭手看出了闫寸的路数,其中一人向着更远处挪去,另一人则将别在腰后的刀往身侧拽了拽,一旦闫寸近身,他就迅速拔刀,变为近战。

有执刀的胡人上前,想要加入战斗。若弓手解决不了闫寸,他们便围杀过来,使用人海战术解决了他。

他们已等不及了。

闫寸只能改变计划。他毫不犹豫地抬起右臂。

随着两支弩箭破空而出,敌方两名分心的弓手应声而倒。

“谁敢来?!”

闫寸抬着右臂大声呵斥。

若说在战场上与人硬碰硬,这些胡人一点不惧。围杀一个汉人——哪怕是像闫寸这样身手了得的汉人——就更不在话下了。

但暗器是两码事。

暗器让死亡变得不可预期。

大家对砍,挨了一刀就是挨了一刀,掉了脑袋就是掉了脑袋,看得见摸得着,死也能死个明白。

可暗器不同,防无可防,只要你抬抬手,或勾勾手指,对方的小命就没了。

关键是,对方还不知你究竟何时会抬手勾手指,等待你使出绝招的感觉,可太漫长难熬了。

因此,下意识的,胡人们的动作全都顿了一顿,没人愿意第一个冲上去做炮灰。

对闫寸来说,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他虚一挥手,吓得头骨首领后退一步,回身掠过弓手的尸体和地上的大片血迹。

突围了!

闫寸头也不回,大步奔逃。

上当了。头骨首领反应过来大声吼着:“追呀都给我追!”

缩成一团,恨不能拿落叶将自己埋起来的魏徵也喊了一句:“救命啊闫县尉,带上我!”

呸——

闫寸在心里回应了魏徵。

他口上打了一声唿哨,瘸腿显然被困住了,没有应声而来。闫寸暗自祈祷这些胡人能善待他的马。

他跑得太快,脚下的腐叶被踩踢起来,犹如踏着风火轮。

身后的脚步声也很快,人多,所有又快又凌乱,间或还有箭矢破空的声音。

闫寸忘了一件事,胡人军队的兵种划分并不像汉人军队那般严谨。

比如弓手,因为汉人不是在日日骑马射箭的环境下长起来的,要想精通射箭,入伍后就要一门心思地练习。

人的精力有限,能练好一门本事已经十分不易,汉军中的弓手往往只精通射箭,一旦被近了身,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同理,大部分负责近战、阵战的甲兵,负责奔袭、冲击的骑兵并不擅长弓箭。不同的兵种之间专业技能有着较为清晰的界限。

但胡人不同,胡人各个精于骑马射箭,又在一次次掠夺中练就了近战、肉搏战的本领,大多是全能型选手。因此胡人军队机动性极强。

闫寸虽杀死了三名弓手,其他人捡起他们的弓箭,便又是三名弓手,杀不完的。

闫寸只好猫着腰,尽量缩小目标,一边狂奔,一边给自己手臂上的弩装填箭矢。

他共有六支备用的弩矢,跑得太急,没时间瞄准,只射中了三箭,其中一箭射在头骨首领前胸。

可惜弩的威力比弓小,将将穿透铁质铠甲,无法造成实质性伤害,只能起些震慑作用,让追兵放慢速度,保持在弩的射程以外。

现在,六支弩矢已用光了,趁着对方不敢追得太近,闫寸甩开两条长腿狂奔起来。

约七八个弹指后,闫寸甩远了身后追兵。

反应过来的头骨首领大喝一声:“往哪跑!”

他伸手夺过一名手下的弓箭,开弓,放弦。

箭射得很准,可惜越往林子深处深入,树就越密,粗壮的树干成了天然掩体。

闫寸听到箭矢钉在树上,心中大喜。

加把劲儿,就要逃出生天了。

这些胡人是如何混入京畿区域的?他们在长安近郊游荡多久了?有何目的?

他们就是传闻中的鬼兵吧?

魏徵既被他们抓了,他带出来的死士呢?被杀了,还是溃散了?

闫寸已听不到追击者的脚步声,或许他们已放弃了?

他又狂奔了一刻,确定身后无人跟来,终于放慢了脚步。

他欲将刀入鞘,刚才一路狂奔,他一直用手中的刀劈砍拦路的树枝荆棘。

此刻速度慢下来,他不想再留下能被人追踪到的破坏性痕迹。

他反手,往后腰处早已习惯的位置插了一下刀。

刀鞘不见了!

闫寸一愣,心猛然抽搐了一下,但他脚下一步也没停。

他的环首刀,连同刀鞘,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但绝不会比命重要。既然不可能折返回去寻找,又何必迟疑犹豫,不如就随它去吧。

虽不能原路折返,但闫寸转了个方向。

他可不是吃亏的主儿,丧家之犬一般被人追打,不会就这么算了,他们不追了,闫寸却要绕回去,跟上,看看他们在搞什么名堂。

他心里还牵挂着吴关,以及吴关带来的人手。

若他们也中了奸计,以县衙里那帮松散衙役、皂吏的战斗力,怕是要全军覆没,吴关那个弱鸡就更别提了。

若闫寸提前示警,结果必然大不相同。

闫寸估摸了一下方位,很快就向着他选中的方向走去。

他只走了三步。

第三步脚刚一落地,整块地面突然翻转,闫寸来不及发出惊叫,就被拍进了一处地洞。

那是猎户布置的陷阱,专门捕杀大型猛兽的。

这种陷阱底部往往会插上削尖的竹子,猎物一掉进来,就会被叉中。

若是人掉进去,那就祈祷能一下子叉死吧,否则,叉个重伤,苦挨几个时辰,眼看着着自己身上的巨大破洞,实在太残忍了。

意识到掉入了陷阱,闫寸忙张开双手双腿去撑洞壁。

他的一手一脚确实撑住了东西,另一只手和另一只脚也忙伸展接应。

向下滑了约莫五尺,闫寸稳住了身形。

借着洞顶盖板边缘的微弱缝隙,闫寸看到下方有个人。

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