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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节 两场官司

广州之所以拥有相当不错的造船业,很重要一个原因是这里一直就是国际贸易口岸,有强烈的市场需求,后人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市场能带来科技,市场才是最大的驱动力,日本人发展造船业的时候,只能自己咬紧牙关玩命干,虽然有保守的情节存在,但他们即便想吸引外资,恐怕也不太容易吸引得到。

但之所以是广州,而不是已经被英国占领的香港,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修船的时候需要大量的淡水,用淡水冲洗船底粘连的泥沙,同时给船补充充足的淡水,而这一切香港并不具备,香港的水资源,现在自己喝都不够,罗便臣正在积极努力的修水塘呢。

此时的香港,只有英国人在石排湾建造的一艘贺普船务,即便香港也有船坞,朱敬伦也不可能把自己的订单交到香港,此时他正跟香港打官司呢。

这场官司的一方是广東海关,一方是香港三大洋行,怡和洋行、旗昌洋行和宝顺洋行,打官司的原因是土地纠纷,也就是南九龙那几百亩沙田。

洋人当时买下了租权,然后在上面建了仓库,修了码头,可是当地人将仓库摧毁,货物抢走,三大洋行是不肯善罢甘休的。他们不肯善罢甘休,朱敬伦还不肯善罢甘休呢。

让赫德出面,以海关的名义,起诉三大洋行,原因很简单,赫德手里现在持有那几百亩沙田的地契,是官方地契。

赫德的优势在于,香港政府一贯是任红契的,他们实行的土地登记政策,也是以红契为准,如果没有红契,才会看纳税证明,也就是交地丁银的凭证。

现在那些地契在粤海关手里,因此就成了赫德最有力的武器,他起诉三大洋行,未经地主许可,擅自租用土地,在土地上修建建筑,严重影响到了土地的使用,要求三大洋行赔偿。

这三大洋行也是倒了霉了,根本就没弄懂中国复杂的地权程序,他们以为自己买到了永久使用权,对比的是上海的模式,最主要的是没想到广東官方会出面,他们依仗香港政府,当时认为只要地在他们手里,就不怕中国任何政府。

可广東政府出面了,而且是到他们的地头打官司。

曾经九龙邓家打过这种官司,但是打输了,已经形成了案例,想要推翻,除非他们能拿出更有利的证据,否则他们输定了。

但是香港法庭似乎有些维护他们,官司始终定不了案,反复的审订,反复寻找证据,一拖就是一年。

朱敬伦不着急,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不让洋商在九龙扩展势力,就是要扼住香港发展的咽喉。

此时的九龙,已经让赫德经营了一年,调集人手在这里清理了深水道,修建了可以容纳五千吨以上巨轮停靠的深水码头,南九龙到香港这一片海域,面积40多平方公里,港阔水深,可以同时停泊一百多艘巨轮,吃水12米的巨轮都可以自由进出,后世号称世界三大天然深水良港之一。

只要能扼杀香港岛的发展,这一片水域就属于九龙所有。

所以赫德一年来,建造深水泊位,从半岛上引来淡水,修建了水库,在这里开设了粤海关九龙分关,同时还跟洋商打官司,让他们的仓库和码头无法营业。

三大洋行损失不小,九龙仓基础设施花费了几十万,货物损失几十万,没见到半分盈利就被当地乡民给砸了,这笔损失他们还没得到赔偿,反倒被告上了法庭,一番折腾就是一年,这时间成本是巨大的。

但也终于结案了,三大洋行的律师认为,他们胜算的可能性很低,即便能够获胜,广東官府依然不会善罢甘休,肯定继续上诉,与其无休止的跟对方交涉,不如和解的好。

只要广東海关愿意赔偿他们的损失,他们愿意让出那些土地和附属建筑,他们没想到,粤海关痛快的答应了。

因为赫德此时也需要这几百亩地来进行建设,同时也不想把英国政府得罪的狠了,因为他知道这不是第一场官司,还有一场官司等着香港的洋行呢。

“您确定,从来没有给怡和洋行任何授权,允许他们使用您家族持有的招牌?”

“我确定!”

“那么好,您提供的这些账本,保证是真实可信的吗?”

“我保证!”

好吧,这场官司是跟怡和洋行打的,是伍崇曜代表伍家,跟怡和洋行打的。

打官司的原因很简单,怡和洋行侵权,未经允许,使用了伍家的怡和行招牌,混淆视听谋取非法利益,而且给伍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损失有多大?够怡和洋行喝一壶的了,因为伍崇曜拿出了他们家怡和行在停止运作之前的所有账本,其中有伍秉鉴暴利时代的盈利状况,那可是堪比东印度公司的巨头,怡和洋行真的要认赔,他们赔不起。

赫德跟怡和洋行等刚刚结束官司,伍崇曜就一纸诉状将怡和洋行又一次告到了法庭上,这段时间怡和洋行的风水真是不好,见天的吃官司,已经成了新闻了。

情况很明确,怡和洋行确实侵权,他们在未经伍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伍家的招牌,他们的理由是当时伍家已经解散了怡和行,因此他们并不构成侵权,而伍家坚持他们并没有在官府注销字号,也没有在任何报纸上发出过生命,他们的生意也一直在做,怎么能说怡和行解散了呢?

伍崇曜还声情并茂的哭诉,怡和行从他爹手里传下来,全世界都知道怡和行是伍家的招牌,可是突然就被人莫名其妙的冒用了,现在从天珒到上海所有的中外商人,竟然都以为怡和洋行就是渣旬洋行,没人知道这个行号是伍家用了几代人的招牌,给伍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怡和洋行最早是在香港开办分行的时候使用的,最早使用的情况,据他们的档案现实是1840年代,也就是第一次鴉片战争后,他们在香港使用渣旬和麦迪逊洋行,在其他北方口岸则冒用怡和洋行,如果说没有一点想占便宜的理由,那也是说不过去的。

大律师要求法官调取上海海关的数据,将怡和洋行从1840年开始所有的入关货物状况取证,结果发现贸易量巨大,这二十多年时间,怡和洋行往上海贩卖了超过一亿两白银的鴉片,所得利润超过三千万两。

同时这段时间,伍家的生意一落千丈,律师信口雌黄的表示,从两者的关系可以推断,怡和洋行冒用伍家的招牌,给伍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怡和洋行全额赔偿损失,并且道歉,同时从今以后不得再使用怡和洋行招牌。

怡和洋行二十年赚取了三千多万两银子,伍家在更早的二十年,赚的绝对不必他们少,虽然律师的说法有些牵强,但他们很难说完全没有关系,最后肯定是各自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