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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发死人财

张弃和莫愁又在柒树林内呆了三天,然后走出了柒树林。

这三天,张弃是用来巩固状态的,而莫愁则利用这三天,回复了满身的伤势。

这三天里,张弃时时会听到她压抑的呻吟,每听一次,他就会自责一次。不是为了救他,她怎么会把自己弄得像一个浑身布满裂痕的瓷娃娃,怎么会全身上下多出数以千计的伤口?

他有些宠溺地看看她。此时在柔和的朝阳下,她正默默地走在他身边。

被他突兀地看着,她有些莫名其妙,小脸嫣红,问道:“看什么?好看吗?”

“嗯,好看。”张弃无师自通地说了一句,眼见对方小脸更红,他却又不知该说什么了。

说实在的,此时的莫愁,其实并不是太好看。

她太瘦了,肤色发黄,一副发育不良的模样,与“好看”根本不沾边。

要像长孙家的两个女孩一样,身段挺拔,肤色白皙,五官秀丽,那才叫好看。

当然莫愁其实也是个美人胚子,五官很是柔和,一对眼睛特别大特别亮。而且进入万丈山后,她的伙食实际上改善了许多,天天有肉吃,还尽是些营养丰富很有灵气的妖兽肉。加上解脱了那么多的农活,所以她那营养不良的模样已经有了些改善,早不止当初十来岁女孩的模样,长高了一些,胸前也突出了一些,皮肤也变白了一些。

不过张弃好像并没有关注这些,他只是问道:“莫愁,你现在对风灵气,是不是更能掌控了?你那‘随风步’我看还可以有些改进,是不是多在那上面下些功夫?”

这三天两人当然不会白过,在修炼、炼丹和养伤之余,他们还梳理了自己的功法秘笈。

那个萧大坚自称精通三十一种刀法,张弃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在萧大坚那枚灵器下品须弥戒里,他们倒是找到了五六种秘技,有纸质也有玉瞳,只是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得来的。

六种秘技都是凡技,并不怎么珍贵,但对张弃他们来说却是很有用处的。因为这些秘技,有刀法、枪法、剑法,也有掌法、身法,正好弥补了他们不会招式的弊端。

以往他们会罡气,那只是有了质;现在他们找到了招式,等于就有了形。

所以张弃和莫愁都修炼了那部身法秘技,主要是采那里面的步伐。至于内在之神,莫愁是采风之轻灵,她把这身法取名为“随风步”;张弃则采火之迅烈,便命名为“踏火步”。

此外,张弃还学了那门剑法。他不喜欢用枪,也不爱用刀,所以那柄断枪被他丢了,九环锯齿刀也被他放在灵鼎里熔了,花了一天一晚的时间,锻造成了一柄三尺长剑。

他发现灵鼎不但能够炼丹,也能用来炼器,虽然只能炼些小器具。

柳叶刀倒是被莫愁拿去了,她修炼的便是那部刀法:随风一刀。

当然不学这些刀法、剑法、掌法、身法,其实也不是太影响他们的实力。但张弃还是愿意给风罡、火罡套上一些外壳,只因为他时刻记住,他们修仙者的身份,不能轻易暴露!

莫愁点了点头,不过她不愿在自己身上有太多话题,她宁愿多听大哥哥讲,反正他讲的都是正确的:“大哥哥,你再给我说说,血丹境到底是什么个情况?我没听得太明白。”

说这话的时候,她有些羞涩,因为张弃已给她讲过三遍了,她不是没明白,而是太好奇。

张弃倒没有不耐烦,宠溺地笑笑,道:“血丹境是修炼的第二个境界,我们原本气态的丹田会凝结成液态。你想,丹田大小不变,这液态的真气,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会比气态的要增加多少?所以血丹境和气丹境,实在是天差地别。而且,气丹境能够发出罡气,但只能附着于攻击之上;而血丹境修士的罡气,却能脱离本体而独立存在。”

他看看四周,忽然朝着左前方一株小树,“呼”地拍出一掌。只见他掌心里赤红光芒一闪,那碗口粗的小树不但应声而折,竟是瞬间化成了一支大火炬,火光顿时照亮了树林。

莫愁咂了咂双唇,张弃之前虽然给她讲过这些东西,但并没有示范过。现在她亲眼看到了,更觉得血丹境的强大,要是自己有一天也能够达到血丹境,那该多好啊。

张弃察觉到她心理的变化,笑着安慰道:“你是羡慕血丹境的强大吧?好好修炼,你也可以很快到达血丹境的啊。你知道,我们是修仙,不是修神,不讲血脉和窍穴那一套,我们讲的是灵根。这个,在《仙灵遗解》里面有详细的论述,它看的是你的悟性,和对天地灵气的感知程度。而且我们也测过了,你是单一风灵根,大名鼎鼎的‘风灵之体’呢。”

莫愁略有些自得地笑了笑,然后又换了个话题:“大哥哥,你那天渡劫的时候,可把我吓坏了。你怎么会遇到那么强大的天劫呢,居然是两道蚀骨阴风,而且是六道天雷!”

张弃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他回过头又责备道:“不过莫愁,以后你可别干这种傻事了,你怎么想的,居然跑来帮我抵抗天雷!你不知道,那天看到你那惨样,我有多害怕!”

莫愁原本有些小委屈的,听到他最后一句话,又没来由地笑逐颜开,却似十分欣喜。

两人说着笑着,一路十分轻快,很快出了柒树林,前面便是黑神山了。

黑神山原本有个奇遇点,据说是一个山洞。不过张弃他们耽搁的时间太多,这个奇遇点早就被发掘出来,现在已是人去楼空,原本漫山遍野的血祭者,也早就不知了去向。、

所以来到黑神山下,他们就只遇到了五六个血祭者凑在一起。

这几个血祭者修为都不算强,领头的是一个气丹境初期的黑衣青年,二十五六岁;另几个都是一品、二品武者,若是在进入万丈山以前,可能还能在血祭者中排得上号。不过现在嘛,可能连中等也算不上了。

张弃发现这万丈山里十分适宜修炼,不管是谁,在这里面的修炼速度,都要比外面要快了许多。如果不是血祭开始时,在万丈原上那“见面少一半”的拼死厮杀,其实张弃隐隐觉得,这圣之血祭还真的是他们的一次机遇,虽然不知道那神谕,到底有什么目的……

那几个人都看到了顺着山道走来的张弃二人,登时都是双眼一亮。

那黑衣青年便迎了上来,满脸和煦的笑容:“哟,两位兄弟……两位,现在才来啊!”

在血祭者中间流传着一个道理,叫做越走在后面的人,实力越差,因为实力强的,都跑前头去抢奇